中共中央組織部最近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縣(市、區、旗)黨政正職隊伍建設的意見》。《意見》強調,要嚴格控制縣黨政正職任期內的職務變動。
《意見》強調,縣黨政正職原則上要在同一縣任滿一屆,除工作特別需要或有特殊情況的,屆中一般不作調整。要實施有效的激勵。重視縣黨政正職的培養和使用,把優秀的縣委書記和縣長作爲市(地、州、盟)黨政領導班子和省(區、市)直部門領導幹部的重要來源。特別優秀的,可破格提拔或越級提拔。
《意見》說,對較長時間在縣委書記、縣長崗位上工作,表現比較優秀的,可以在工資待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要注意發現、培養先進典型,定期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評選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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