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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家住天津市和平區的劉先生給本報打來熱線訴說了一件令他很鬱悶的事情。由於單位離家比較遠,他於去年夏天買了張公交通用IC卡,辦卡時交了18元押金。劉先生說,當時沒有人告訴他押金收據必須保存好以備退卡時用,拿到卡後他也未注意到卡背面的“使用須知”C條寫着:“退卡憑本卡押金收據。”今年,他買了輛車,公交卡也用不上了,於是他決定退掉公交卡,由於公交卡押金收據丟了,所以劉先生退卡時遭到了拒絕。
劉先生相信,和他一樣將押金收據弄丟的市民不在少數,如果這些人都不予退卡,那麼公交部門必然無償佔有大筆的押金。“看來,這錢算是白給公交公司了,公交公司是否可以只憑卡退費或直接採用實名制即憑有效證件如身份證等退卡?”
“捆綁”退卡爲避免別人退卡
據公交集團IC卡諮詢處的有關負責人介紹,市民在購買公交卡時必須交18元押金,然後獲得一張購卡小票,也就是押金收據。爲何公交卡和收據“綁在一起”才能退卡?對此,該負責人表示,收取押金是爲了保證消費者的用卡安全,如果有某人撿到別人的IC公交卡而來僥倖領取18元押金時,那麼這種行爲就會被制止,因爲撿到卡的人沒有押金收據,所以不可能貿然領走別人的押金,因此,消費者只有在卡、押金收據齊全的情況下才可退卡。
關於實名制銷售公交IC卡問題,接電話的一位女士告訴記者,目前公交集團有四種公交IC卡,即通用卡、月票卡、學生卡和殘軍卡,其中購買月票卡需要出示個人身份證和單位證明,購買學生卡和殘軍卡也需要出示身份證明,而對於使用最廣泛的通用卡,在購買時不需要出示任何有效證件。
現行通用卡使用中存在問題
目前,因爲沒有實行實名制,丟失通用公交IC卡就相當於丟失了現金,任何人撿到別人的通用公交IC卡後都可以到固定的充值點去充值,這樣對於丟失公交卡的人來說很不公平,因爲他們不僅丟失了公交卡中的餘額,同時也無法退卡,更談不上領到當初辦卡時交的18元押金。公交集團IC卡管理中心運營部的宮先生告訴記者,在目前公交集團IC卡運行系統中,丟失公交卡是無法掛失的。如果出現通用公交卡不慎丟失的情況,那也只能自認倒黴。宮先生表示,公交集團的配套服務會逐步完善,但這需要有一個過程。
實名制購卡操作有困難
據透露,公交部門曾做過市場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對實名制購買公交通用卡並不歡迎,因此銷售通用公交IC卡時纔沒有採取實名制售卡的做法。
公交集團數據中心的宮先生告訴記者,目前本市公交通用卡大概已發行了五十多萬張,如果採用實名制,那麼整個系統需要重新調整,這個調整包括各售卡網點到中心數據庫乃至每輛車上的車載終端,從技術角度而言,這個過程非常複雜,也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依目前的髮卡量看,如果採用實名制,那麼調整系統的時間很長,甚至一兩年都不會完成。此外,如果現在要求所有的通用公交IC卡用戶都去辦理實名手續的話,倘若有市民覺得麻煩而不願意辦理此項業務,公交部門也不能因此拒絕該市民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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