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14時許,家住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附近的居民鹿先生一家三口到小白樓一家飯店就餐。進食中,鹿先生髮現一隻長約1釐米的大蟑螂從菜中爬出。他當即用隨身攜帶的照相機將此“景”拍下後,把蟑螂打死,並就此與店方交涉。
店方對此承認過失,在賠禮道歉的同時,答應免除他們50餘元的餐費,並賠償其300元。而鹿先生一家則要求除免除他們50餘元的餐費外,還要賠償其900元。店方不能接受他們的“天價”索賠,雙方發生爭執。鹿先生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圍觀羣衆有的支持鹿先生的要求和做法,有的則覺得他索賠數額太大,反倒難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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