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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大城市規劃的透明度,吸引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自覺維護城市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日前,天津市規劃局啓動“陽光規劃”行動。
該局決定採取六項措施實施“陽光規劃”行動:首先,加大規劃法規規定的制定工作,建立以天津市城市規劃條例爲核心,由多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大量規範性文件構成的天津市城鄉規劃法規體系,實現對城鄉規劃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覆蓋,使城市規劃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其次,聘請由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團體以及有關企事業單位的代表擔任局社會監督員,廣開言路,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第三,籌建天津市規劃展覽館,加大規劃公開展示力度,使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能夠及時瞭解規劃、關心規劃、參與規劃、監督規劃的實施,進一步提高規劃的公開性、透明度,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促進規劃的實施。第四,繼續聘請國內、國際知名專家參與天津城市規劃,完善規劃設計招投標制度,積極推進規劃方案公開徵集,促進規劃設計水平的提升。第五,通過進一步完善新聞發佈會制度、公示制度、審批公告制度、重要規劃成果公開展覽制度以及規劃工作內容在規劃局網站公佈等制度,增大社會公衆對規劃工作的知情權。第六,要在落實好每週四局領導接待制度的同時,加大局領導與羣衆的溝通渠道,重點解決處理一批疑難信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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