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民政部公佈施行《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今後結婚、離婚都要登記歸檔,這也是我國首次對婚姻登記檔案制定管理辦法。根據《辦法》,婚姻登記材料按年度歸檔,一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材料組成一卷。婚姻登記性質除了分爲結婚登記類、撤銷婚姻登記類、離婚登記類之外,還有一項是補發婚姻登記證類。
然而,結婚十年以上的夫妻有多少還拿得出結婚證書呢?昨日從天津市民政部門瞭解到,目前在本市結婚十年以上的夫妻當中,有三成結婚證已經遺失。
結婚十年結婚證有什麼用
據介紹,一提到結婚證,不少結婚十年以上的夫妻都表示:老夫老妻的,結婚證根本沒什麼用。其實不然,當市民遇到辦理出國、移民等手續時,結婚證就不可缺少了。出國證明、繼承財產、離婚等都需要相應的婚姻關係證明。近年來本市大量拆遷改造,不少市民搬家,成爲結婚證遺失的因素。
1990年以後登記可補辦結婚證
工作人員表示,在香港,市民結婚證的作用更加重要,新生嬰兒申報戶口必須憑父母結婚證書辦理,否則當私生子對待。所以結婚證還是有必要妥善保存的。而在結婚十年內結婚證不慎遺失的夫妻也不必擔心,因爲目前,本市在1990年以後結婚的婚姻登記基本上都有文字底檔,所以有想補辦結婚證的夫妻,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辦理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同時要有證明人作證,費用只需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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