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儘管工作都在按部就班地進行着,但總有一點兒‘不宜張揚’的感覺。今天,我是第一次聽到莊書記在公開場合提起‘撤銷鄉鎮紀檢委員會’。”
說這話的是海南省澄邁縣紀委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李世創。該縣在全國率先探索鄉鎮紀檢體制改革已近兩年。
李世創所提到的“莊書記”便是澄邁縣紀委書記莊光炎。莊光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顯得信心十足:“有名無實的花架子、空架子不如拆掉!撤銷鄉鎮紀檢委員會,由鄉鎮黨委直接負責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爲適應當前鄉鎮紀檢工作需要而進行的改革。如今,這項改革讓我們看見了成效。”
鄉鎮紀檢委退出舞臺
曾雄於2002年開始任永發鎮紀檢委員會委員。委員會撤掉後,他又通過競崗的方式再次擔任紀檢委員。雖然在改革前後的身份一樣,曾雄卻體會到了其中的變化:“基層工作很繁瑣,村鎮幹部都是身兼數職。撤銷鄉鎮紀委,並不存在人事安置問題。改革後,完善了工作制度,分工明確,對我們來說,是‘減負’,減輕了鄉鎮工作的壓力。”
曾雄如今工作起來感覺更有頭緒了。他說:“農村基層工作沒有‘專’可言,有了派駐組的監督指導,鄉鎮紀檢工作在方法上得到很大改進,紀檢工作也能抓緊抓實了。”
澄邁縣的改革思路很簡單,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就是“縣紀委直接領導,縣紀委派駐組實地監督,鄉鎮黨委具體負責”。
新體制的基本框架確定了,鄉鎮紀委也從澄邁縣的政治生活中退出了歷史舞臺。
撤銷了鄉鎮紀委,澄邁縣的鄉鎮黨委從間接抓轉變成爲直接抓紀檢工作。各鄉鎮黨委的1名副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工作,設1名紀檢委員和1名紀檢員,縣紀委則設立兩個派駐紀檢組直接領導和參與全縣11個鄉鎮的紀檢工作。
在外人看來,將紀檢職能直接放到鄉鎮黨委,紀委的權力變小了,而鄉鎮的壓力似乎更大了,但澄邁縣改革的要求是出現截然相反的結果。
澄邁縣雖然賦予鄉鎮黨委直接抓紀檢工作的權力,但在實際操作中,鄉鎮黨委的紀檢工作重點卻主要放在思想教育方面,具體案件絕大多數直接由縣紀委的派駐紀檢組辦理。鄉鎮黨委的獨立辦案權,主要是有關土地糾紛、宅基地糾紛、村級犯罪舞弊、村級財務不公開和對村幹部意見反映等問題。
鄉鎮黨委更多的是組織“廉政課”。2005年12月15日,澄邁縣大豐農場場部會議室100多人在聽廉政課。講課的是縣紀委的領導,聽課的是村委會村民小組以上的農村黨員幹部。
該場五村作業區黨支部書記黃安說:“這樣的課對農村黨員幹部來說,很必要也很有益處。課堂上的案例分析教育很形象生動,能給每個農村黨員幹部時時警醒。”
這樣的“廉政課”已在澄邁縣全面鋪開。截至目前,近2000名村幹部上了“廉政課”。
反腐敗觸角直達田間地頭
2004年4月,縣紀委派駐的兩個實地監督組進駐鄉鎮。“這些縣裏派來的人到農村來做什麼?”一時間,當地百姓議論紛紛,不時有人站在辦公室大門外好奇地向裏張望。
當年7月,派駐一組受理了一宗長達10年的積案———舉報加樂鎮產坡村原村支書違紀問題,當地羣衆多次上訪均無結果。
兩個月後案子就有了結果:加樂鎮黨委免去了產坡村原村支書的職務,並責令其退出贓款8500元,給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當地百姓拍手稱快,奔走相告:“他們是來聽羣衆呼聲,爲大夥辦實事來了!”
撤銷紀檢委員會,從機構設置上來看,似乎去掉了紀檢工作權力的依託,看似是權力的收縮。
澄邁縣紀委書記莊光炎並不這樣看。他說,由縣紀委直接領導,鄉鎮黨委直接抓,各有分工和側重,加強了紀檢工作的指導力度,利於資源整合和紀檢工作專業化,加大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是權力的擴大。
兩個派駐紀檢組就是把這個權力擴大、延伸到鄉鎮的監督橋樑。這其中,一組分管6個鄉鎮,二組分管5個鄉鎮。每個派駐組的編制爲5人,在全縣公務員中通過公開競崗方式進行選拔。
派駐組採取長期固定駐所、長年流動工作的形式。兩個派駐組在1年多的時間裏走遍了11個鄉鎮、112個村委會、175個自然村,解決了32個信訪問題,其中有效化解6起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矛盾。
派駐一組的辦公地點在澄邁縣永發鎮集市區當街的一幢小樓裏。一樓辦公,二樓是宿舍。派駐組的工作人員吃、住都在一起。該組負責南片6個鄉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長李世創說:“改革前,鄉鎮紀檢委員會辦理同級的案件困難很大。同級單位會認爲你的權力小,不配合。有派駐組下去就不一樣了,上級(縣級)來辦案,威懾力大。成立派駐組以來,我親手辦的‘20宗案件’就是針對這種情況完成的,其中查處科級幹部兩名。”
程序簡化了,效率提高了
改革前的辦案程序,聽起來都有些繁瑣。李世創介紹說:“以前對涉及村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案件立案,要先報鄉鎮黨委同意,經初核後由鄉鎮黨委立案,然後鄉鎮紀檢委員會才進行調查,提出意見,最後報鄉鎮黨委批准後由鄉鎮紀委備案。這樣複雜的辦案程序,會造成辦案過程中或多或少地受到人情干擾。”“現在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由縣紀委直接負責。辦理案件時,只需走受理———初核———調查———立案等程序。”
有一組數字最能說明澄邁縣鄉鎮紀檢改革的成效。縣紀委書記莊光炎介紹說:“2000年至2003年,澄邁各鄉鎮隻立案兩宗,平均一年都辦不了一個;自2004年初,對全縣鄉鎮紀檢體制進行改革後,共立案13宗,結案11宗,其中不乏長達4~10年的積案。鄉鎮紀檢工作由此在百姓心裏樹立了威信。”
紀檢工作者在改革中也感覺到自己在成長。
李世創曾於1999年至2002年任山口鄉紀委委員。任職期間,他只辦過兩宗案子。“不知道怎麼辦案”是當時的最深體會。做紀檢工作的同志往往身兼數職,多數時間都忙於抓計劃生育、農田水利、檢查等工作。也正由於鄉鎮紀檢工作的“不專”,即使開展整治和案件處理工作,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說不清的裙帶關係,拉不下臉來的人情,是當時做紀檢工作邁不過去的心理障礙。”李世創說,“當年辦理一個村委會主任的案子,這位老主任上個世紀50年代開始任村幹部。看起來,就跟我爺爺一般的年紀,這大半輩子,他爲這個村也做了數不清的大事小事,就走錯了一步……辦案時,我都沒有勇氣看他的眼睛,不忍心。”
2004年6月,通過競崗,李世創受命擔任派駐一組組長,並接受了崗前培訓。“現在才真正明白,原來鄉鎮紀檢工作含糊不得,要裝在心裏的是農村發展的大事小事,看到眼裏的是老百姓的利益。”
李世創2004年辦了一個“假種子”案。“調查對象是平時跟我很談得來的朋友,但我辦案時卻出奇的冷靜。我感覺到,在現在的工作崗位上,心理變得成熟了,‘責任心’要大於‘不忍心’。今年的糧價是一路看好,如果當時‘不忍心’辦這個案子,‘假種子’長在農民的地裏,大夥吃什麼?拿什麼來換錢?這個損失農民扛不起,我也扛不起!”
現在,對這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來說,農村的每一件事都能牽動自己。在工作中,他體會到了崗位職責和專業精神的分量。
改革鄉鎮紀檢體制,澄邁開全國先河,遭致的爭議和質疑也不少。“爲什麼要進行改革?”莊光炎也問過自己,經過近兩年的實踐,這項被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李至倫稱爲“大膽探索”的改革,已經初見成效。
莊光炎給了自己一個肯定的答案,“我們只是希望找到一條更適應當前基層黨風建設需要的模式,並從領導關係、制度和管理上不斷地去完善它。”
現在,作爲縣紀委書記的莊光炎開始關注更具體的內容和實效。例如,如何統籌好派駐組抓駐在鎮上的工作與抓管轄面上工作的關係?如何進一步理順派駐組與鎮黨委的關係,真正做到監督到位?這有待進一步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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