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喜迎2006狗年春節
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緊急通知:切實做好公共聚集場所安全工作,公共聚集場所附近不允許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舉辦大型燈會、遊園活動,必須制定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對未經審批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堅決停辦。
市安監局要求,凡舉辦各種大型羣衆聚集活動,都必須事先周密安排,並且在現場合理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和安全疏散通道。各區縣舉辦各類文藝演出、廟會、燈會、遊園會等大型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公安、消防、安全監管、旅遊等部門做好各項安全預案的審批、安全檢查、現場保衛和應急救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