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18時30分左右,鄭州煤礦工業(集團)馬嶺山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15名礦工遇難。
近幾年來,煤礦重特大事故頻繁發生。儘管每次礦難發生後,國家和地方政府都採取了相應措施,但事故還是接踵而至。今年1月19日,貴州省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兔街鄉花紅平村安磊興煤礦發生透水事故;2月1日,山西寺河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
今天出版的《工人日報》發表文章說,事故的背後,總有一些人因追求經濟利益而心存僥倖:少數政府官員心存僥倖。儘管國家早就禁止政府官員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中兼任領導職務,但還是有少數官員自以爲“神不知鬼不覺”,要麼直接在煤礦兼任領導職務,要麼在煤礦投資入股,要麼自己躲在幕後當老闆。如廣東大興煤礦透水事故,該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身份竟是國家現職的公職人員,一些執法部門、管理部門爲其非法行爲大開綠燈。
一些安全執法人員心存僥倖。國家監察工作的落實到位是制止、打擊違法開採的重要途徑和手段,但一些安全執法人員卻認爲自己即使不認真履責別人也不知道,即使發生事故自己也不用承擔責任。有些人下達“整改通知書”後一走了之,有些人把“隱患整改通知書”當成推卸責任的工具,有些人“吃別人嘴軟、拿別人手短”,甚至還有個別安全執法部門把事故罰款當作增收財源。
許多礦主心存僥倖,明知道違法組織生產會發生事故,但卻寄希望於“好運氣”。他們對礦工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只重產出不重安全投入,使安全生產設備“帶病”運行。新疆阜康神龍煤礦設計能力3萬噸,正在進行9萬噸改造,但該礦在改擴建工程尚未驗收的情況下就擅自打開密閉冒險生產。陝西銅川陳家山煤礦屬於高瓦斯礦井,但在瓦斯、通風管理上系統不完善,設施缺失,並違反規程佈置排瓦斯巷。
一些礦工同樣心存僥倖。礦主是否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礦工們最清楚。但他們往往爲了養家餬口而拿生命做賭注,只是希望“禍事”不要落到自己身上,而沒有實行羣衆監督,也沒有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更沒有拒絕作業離開煤礦。七臺河煤礦的不少職工,就把下班稱爲“生還”。
有關專家指出,要避免礦難頻發,有關部門必須採取措施消滅這四種僥倖心理,一方面要強力打擊“官煤勾結”,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安全執法部門的教育和管理,打造一支“鐵面無私”的執法隊伍。要加大對礦主和礦工的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力度,讓他們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使礦主依法組織生產,礦工依法監督礦主、保護自己。要加大對違法者和瀆職者的處罰力度,增大事故責任成本,最大限度地使有關人員不再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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