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37人喪生的吉林遼源“12·15”特大火災的11名相關責任人近日被刑事拘留。
據《人民日報》報道,有關部門事後鑑定,2005年12月15日在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發生的特大火災,導致37人喪生。
經國務院和吉林省調查組調查證實,遼源市中心醫院發生火災時,有關人員曾把火情向該院一負責人彙報,該負責人竟稱:“先不要報警,不然消防來了,把醫院弄一地水明天沒法營業了。”後來,發現火勢越來越大,才撥打“119”報了警,此時大火已燃燒了近30分鐘,錯過及時撲救時間。
消防官兵聞訊後5分多鐘就相繼趕到了現場,經過5個多小時的奮力撲救,撲滅大火,救出179人,避免了更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吉林省消防總隊副政委潘成山在接受採訪時說,正是由於沒能及時報警才造成此次火災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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