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屈辱、不敢出門……自從13日被人貼啟事尋求性伴侶後,市民鄒紅(化名)就一直被這樣的情緒給籠罩。啟事給她家庭帶來摧毀性的打擊。昨日,從警方傳來的消息稱:惡意貼啟事者現已經被鎖定。鄒紅表示:希望警方能夠盡快找到當事人,還她一個清白。
事件回放
少婦被人貼啟事尋性伴侶
13日上午,中興路舊貨市場。一張『尋人啟事』吸引住大批過往行人。啟事附有一女子登記照片,以數百字篇幅描寫該女子性欲極強、生活作風敗壞,並以第一人稱征集男人上門找她,還特別說明『不要錢』。啟事中,除刊登該女子的照片,還將其姓名、家庭住址、電話、孩子姓名等真實情況公布於眾。
最新進展一:急換號碼求安寧
啟事中所提及的女人鄒紅,跟公公婆婆、丈夫和兩個兒子,住在一起。全家6口人的生活因為啟事的出現,被攪得一塌糊涂。
13號上午10時,鄒紅的公公外出買菜回家時,發現貼在外面的啟事,趕緊向儲奇門派出所報案。貼在外面的啟事,也被鄒紅家人以及圍觀市民撕得一乾二淨。然而,事情並未結束。
從13號中午起,鄒紅家中的電話就頻頻作響。『起碼接了上百個電話!』昨日,談起此事,鄒紅的丈夫王磊(化名)忿忿不平。王稱,為不影響妻子的情緒,所有電話,家人都沒有讓鄒紅接聽,甚至被撕掉的啟事,家人都沒讓鄒紅瞄上一眼。
盡管如此,可只要一聽到電話響,鄒紅就無端的緊張、害怕。因不堪其擾,昨日,鄒紅和丈夫就緊急通知網通公司,更換家庭電話號碼。
最新進展二:公公棍棒喝退好色者
電話騷擾還是其次,更讓鄒紅及家人憤怒的,居然還真有人找上門來。
13號上午鄒紅的公公發現啟事時,鄒紅正和丈夫一起在外面陪親戚找工作,沒有在家。接到公公打來的電話,夫妻倆纔知出了這事,趕緊回家。下午,在丈夫陪同下,鄒紅去派出所錄口供。可就在這時,一位登徒子敲開了鄒紅家的大門。
來者是一位中年男性,個頭不高,穿著打扮倒也齊整。一開口便稱要找鄒紅並口出穢言,惹惱在家的公公。兩人發生爭執,老人憤怒至極,操起掃帚棍,砸向來人。此幕被隔壁11-2的鄰居看到。『當時我們正要出門,看見他們吵架還以為是家庭糾紛』鄰居說,後來纔逐漸知道事情的原委。『她(鄒紅)平時不怎麼說話,人很老實,穿著朴素,肯定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對於傳聞,較為熟悉的鄰居表示。
回家後聞聽此事,鄒紅氣得渾身發顫:『聽公公說,後來那個人甚至跪在地上求饒,因為房門沒關,他趁機脫身』。『要是我在,肯定不會放他走,要把他送派出所』一旁的丈夫接話。
最新進展三:幸虧有老公的支持
昨下午,在鄒紅家中,經重重努力記者終得以和事件的中心人物鄒紅見了面。老實、溫和,是鄒紅給人的第一印象,就連說話,都是細聲細氣的。
見到鄒紅時,穿著綠色棉襖的她正把自己關在臥室裡,給一件紫色外套縫扣子。記者注意到,用的是大紅色的線。『我媽媽聽說這件事,氣憤得不得了,說用紅色避邪』農村出生的鄒紅說話很耿直。
出事後,除去派出所,鄒紅不敢再踏出家門一步,因為『受不了人指著我的脊梁骨指指點點。』同樣受不了的,還有鄒紅的公公婆婆。『我們家怎麼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全家的臉就被你這樣丟盡了!』事情發生後,鄒紅的婆婆忍不住這樣責怪兒媳。
羞愧連累老人、害怕孩子受牽連、沒勇氣面對街坊鄰居……這幾十個小時鄒紅一直被這樣的情緒所折磨,所幸丈夫小王對她體貼入微,整個過程中,沒有責怪她一句。
昨天是周二,小王本該上班。但因為擔心妻子,他特地向單位請假一天,在家中陪妻子。周一從派出所回到家後,鄒紅晚飯顆粒未進,看在眼裡急在心頭,昨天一早,便早早給妻子煮了一碗面,監督她吃下。昨天,小王甚至主動承擔起拖地等平日裡妻子的家務活,只為了讓妻子『稍微好過點』。不僅如此,他還時不時進屋提醒把自己關在臥室的妻子:『准備准備,等會我們一起出去接兒子回家!』
『他對我一向很好,結婚11年,我們從沒有吵過架』丈夫的寬容,讓身處窘境中的鄒紅深感溫暖。
盡管在妻子面前只字未提,對於惡意騷擾者,小王心中仍怒氣難平:『這個天殺的,如果讓我逮到他,絕不放過他!』昨日,王悄悄告訴記者,聽說張貼啟事的人現在璧山,他已發動親友全力找尋此人。
細數恩怨:求愛不成出招報復
究竟是誰貼了啟事?鄒紅心中已經有數。據鄒紅及其家人證實:此人於今年春節期間便開始對鄒紅全家進行騷擾。就在13日『啟事事件』當天晚上7時許,該男子還給鄒紅家中撥去過電話,一口承認『啟事事件』是自己乾的,並問其『感覺如何』。
據鄒紅和家人介紹,早在今年1月31日鄒紅打工返家前,該男子便給鄒紅家中打過電話,屢屢騷擾,言語中除威脅『要讓你們娃兒沒得媽,要殺你們全家』外,就是打電話來稱『要將鄒紅的裸體照貼到解放碑,喊大家來看』。多的時候一天騷擾電話就達四五起,從早上8、9點鍾到凌晨3、4點,時間不定。而且用的電話每次都不一樣,全是街邊的公用電話。鄒紅稱,12日,該男子還給家中打過電話,稱『要給你們好看』。隨後,便出了『啟事事件』。
該男子與鄒紅什麼關系?『我們曾在一個工廠乾過』,鄒紅說,此人曾追求過她,但被她拒絕,『我們只是同事,根本沒得那些事情』。而與這名男子相識,不過2個來月時間。
此人是鄒紅去年年底在福建打工時認識的。兩個多月前,鄒紅因和婆婆發生一點不快,與親戚和熟人一道,前往福建打工。據鄒紅稱,因為該男子與其親戚是老鄉,加上同在一個工廠上班,大家便互相認識。
獲悉鄒紅與婆婆不和後,該男子屢屢向她表白,稱:『我比他們任何人都更愛你!』,要求與鄒紅確定戀愛關系,被拒。該男子仍窮追不捨,一次,在向鄒紅提出性要求未果時,竟動起了刀子。『因為在外地,又沒出現太大後果,我就沒有報警』鄒紅稱,福建工廠裡有許多工人可以證明其所言屬實。
『如果他有裸體照片,為什麼13號沒有貼?』在儲奇門派出所,鄒紅終於見到了那張令她蒙羞的『啟事』。針對男子所稱要公布她裸照一事,鄒紅表示:『啟事事件』中的照片是她在進工廠時辦理出入證時所照,而該男子根本沒有自己的全身照片,更談不上裸照。
至於該男子在啟事中所描述的自己的體貌特征,鄒紅表示,臉上的東西每個人都看得見,說明不了什麼問題。至於其他,比如腰圍什麼的,可以請派出所同志當場測量。
警方偵辦:鎖定璧山嫌疑人
13日,受害人向渝中區公安分局儲奇門派出所報案。民警迅速出動,幫助受害人收繳周圍張貼的告示,並進行摸排調查,追查嫌疑人。
民警調查發現,嫌疑人應當是12日凌晨前往中興路一帶張貼告示,周圍居民均反映沒有發現張貼者。警方與受害人溝通情況後,迅速確定嫌疑人,並明確了目標。目前警方已經確定的除嫌疑人姓名住址等信息外,還掌握到其身處璧山,與受害人有過一段交往。
辦案民警迅速將案情上報到渝中區公安分局法制科。警方法律專家詳細分析研究後認為,由於嫌疑人張貼告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沒有構成犯罪,但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警方可以對其處以治安拘留的處罰。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緝拿嫌疑人。
律師觀點:侵犯當事人名譽權
本報律師團多位刑事辯護專家詳細研究案情後認為,嫌疑人對受害人構成了名譽侵權,但沒有構成犯罪。
律師們認為,本案中嫌疑人張貼告示和告示的內容的說明,嫌疑人違法情節十分惡劣。但構成誹謗罪的有兩個前提條件: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從本案中受害人受到的影響來看,沒有諸如造成其自殺、發瘋以及社會評價嚴重降低等後果,因此尚構不成嚴重。
但律師們表示,刑法中關於後果嚴重並沒有具體的量化標准,實際上執法者還可以根據最終的情況進行適度掌握。依據目前的情況可以肯定,對嫌疑人最輕的處罰都可以進行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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