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林楓現經營着一家化工公司,打假是林楓的愛好,他稱之爲業餘職業。1997年他因購藥被騙,毅然走上了艱難的打假之路。幾年來,他積累了很多識別假貨的技巧和打假經驗,配合工商、藥監、技術監督、衛生局等部門,懲治了很多不法商販,端掉了許多造假窩點。他還經常幫助消費者討公道,打官司成了家常便飯,打假範圍涉及到家用電器、服裝、食品、保健品、中西藥品、虛假廣告、音像製品、化妝品、汽車配件等等。
近日,一則有關王海來津打假的新聞再度讓職業打假人成爲衆人關注的焦點。昨天是林楓春節後的第一次打假行動,記者跟隨林楓來到天津市某大型超市,親眼目睹了這位職業打假人的打假過程。
假冒僞劣的“花花公子”
昨日上午九點,林楓帶着記者來到王頂堤某大型超市二樓的服裝鞋帽專櫃,林楓指着一些促銷皮鞋對記者說:“這就是我今天要打的假冒商品。”林楓拿起一隻皮鞋說:“你看這鞋標,和花花公子的商標是一樣的,我敢肯定這種每雙售價只有19.9元的皮鞋絕對不是花花公子牌的。”說着,林楓從手包裏拿出一份材料,他說:“這是我從有關部門拿到的花花公子品牌商品的資料,資料顯示這種皮鞋是假冒商品。”
林楓拿着這樣的一雙皮鞋問促銷員:“這是什麼牌子的?”促銷員接過皮鞋看了看說:“這沒有牌子,就是特價商品。”“那這鞋面上怎麼會有花花公子的商標呢?”“這可能就是廠家隨便貼的一個標籤,我也不知道的,您如果有問題,就到客服部去問問。”
“你看,這鞋底還沒有‘勾心’,有相關規定說凡鞋底超過三釐米都必須有‘勾心’。”林楓又仔細檢查了一遍皮鞋說,“這鞋不但假冒了名牌,還是僞劣商品。”
成分有假的羊毛褲
林楓接着又來到服裝櫃檯,從貨櫃上取出一件毛褲,指着毛褲的外包裝盒,林楓對記者說:“這毛褲的包裝上印着成分爲羊毛33.8%、滌綸59.6%、氨綸纖維6.6%。不久前,經質監部門檢驗出的成分是羊毛22.5%、滌綸54.1%、氨綸纖維0.9%,並且還檢出了粘纖和腈綸兩種成分,檢查結果與商品包裝的標誌完全不同。”
檢驗報告前賠付順利
林楓到銀臺結完賬後,便拿着皮鞋和毛褲來到超市客服部,向客服部張經理說明了來意:“這是我在這兒買的一雙皮鞋和一條羊毛褲,這兩樣經過有關部門證實都屬假冒商品,這是檢驗報告。”張經理接過檢驗報告和兩樣商品,給相關人員打了幾個電話。隨後,超市給林楓購買的物品退了款,並賠付了同等價格的賠償金。
職業打假的過程如此順利,令記者感到十分詫異。而林楓不以爲然:“這很正常,我有合法依據,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凡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商家必須給予消費者退一賠一。我的要求合理合法,他們當然得退賠了。”
職業打假卻不只爲索賠
拿到賠款後,林楓沒有馬上就走,而是要求超市把剛纔那兩樣商品撤離櫃檯:“向你們索賠並不是我的最終目的,希望你們及時把這兩樣假冒僞劣商品撤離櫃檯。”客服部張經理欣然答應。
林楓說:“既然打假就得把假貨打下去,不僅僅是爲了向商家索賠。超市如果不馬上撤櫃,我就繼續購買,還讓他們退賠,直到他們撤櫃爲止。”
記者對話:有理有據打假賠付並不難
在打假的風風雨雨中,林楓經歷了很多的坎坷和辛酸,但使林楓最開心的事莫過於將一個個造假售假的對手打敗,就是這股力量支撐着他一直走下去。在跟隨林楓進行此次打假行動後,記者與這位“天津王海”進行了對話。
城市快報: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打假的?
林楓:我打假是從1997年開始的,一開始只是因爲自己買到了假貨,爲了維權而打假。1997年,我母親患病,我到藥店給她買了一種特效藥。但我母親用藥後,不但沒有像廣告中說的那樣痊癒,反而病情加重。我當時特別氣憤,拿着藥找到藥店索賠,沒想到藥店特別不講理,說是我自己用藥不當,就是不給退。一氣之下,我拿着藥找到藥監部門,沒想到經過藥監部門的檢驗,我買到的是假藥。後來,我拿着藥監部門的檢驗報告又找到藥店。這下,他們傻眼了,不但退了藥,還雙倍賠了錢。之後的幾個月裏,我又陸續發現了幾種假藥,同樣獲賠。
城市快報:買假後如何順利地進行理賠呢?
林楓:我每次都是自己憑着經驗購買一兩樣假貨,然後拿到有關部門去檢驗。有了檢驗單據等證明材料後,我就會去找商家,要求退賠。在我有理有據的情況下,一般商家都會按規定退賠。如果對方不退賠,我還可以到消協投訴或是向工商部門舉報、向法院起訴,總有辦法獲賠。
城市快報:一般的消費者是很難有精力去打假的吧?
林楓:現在有許多人認爲花幾十元錢買的東西,要花上百元甚至幾百元的檢驗費去檢驗很不值得,大多會放棄打假維權。其實,許多消費者在這個問題上都存在理解誤區。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是檢驗出來商家所售商品確爲假冒僞劣品,就可以向商家提出退一賠一的要求,而且檢驗費用應由商家承擔。所以打假看似麻煩,其實真正去做也很簡單。只要獲得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就能向商家合理索賠,消費者不要輕易放棄維權的權利。
城市快報:作爲職業打假人,你有沒有遭遇過人身威脅?
林楓:沒有。目前,打過交道後,本市的各大超市、商場的客服部和我都特別熟,他們也歡迎我去。一般情況下,只要商家對我進行了退賠,並把假冒僞劣商品撤櫃,我是不會向工商部門舉報的。通過打假,我幫商家把假貨找出來,可以避免消費者上當受騙,免得被工商部門查出後受處罰。
城市快報:職業打假在你的生活和工作中佔什麼樣的位置?
林楓:按一年來說,我有二分之一的時間放在打假上,剩下二分之一就放在經營公司和生活上。既然要打假,就得知道什麼是假,我差不多每天都會到超市、商場、藥房轉轉,去找假貨。晚上會上網與其他城市的職業打假人交流心得,而且要經常查閱一些法律書籍,補充法律知識。
城市快報:本市職業打假人有多少?
林楓:目前,好像就我一個人。一般大夥買到假貨都懶得去退賠,何況專門從事這項工作。大家都以爲我長着“三頭六臂”,其實我和常人一樣,只是愛較真兒。我希望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都能成爲打假人。只有假冒僞劣商品在市場上消失了,職業打假人才會隨之退出市場。
城市快報:對職業打假,人們的看法不同。作爲“圈兒”里人,你是如何看待職業打假人的?
林楓:職業打假人就是知假買假、把“打假”當成一種職業的人,所謂職業,也就是通過這種方式去賺錢。可以說我是一個職業打假人,但我不靠打假謀生。我自己經營着一家化工公司,有固定收入,不富裕,也不缺錢,不用靠打假謀生。但我把打假看成是自己的另一份工作,我每天必須認真地去做。
城市快報:既然是職業打假人,那打假一定幫您掙了一些錢吧?
林楓:當然,就拿去年來說吧,我打假掙的錢要和我的公司掙的錢幾乎一樣多。
城市快報:現在,關於職業打假人的合法性尚在爭論中,你怎麼看?
林楓:當“打假”成爲了一種職業,帶來了利益,就會有人考慮“打假”的合法性。說這種話的人大多是商業經營者,他們害怕消費者知假買假,依據法律索賠。
而他們的擔憂和害怕也更證明了“職業打假”存在的現實意義。當然,從根本上說,作爲消費者的我們也不希望“打假”成爲一種單純牟利的職業,我們也不希望假冒僞劣商品氾濫,而是希望相關政府部門能夠很好的履行職責,對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管,讓假冒僞劣商品無處藏身。職業打假人不應該存在,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失業了,那說明市場消費環境一定很好了。
城市快報:聽說《消法》可能將對知假買假行爲的法律屬性進行解釋,你怎麼看?
林楓:如果知假買假者被排斥在消費者的行列之外,假冒僞劣商品的製售者就會少了一個職業“天敵”。“我認爲,知假買假者不應該受到《消法》保護的觀點,是不負責任的。”只要不違反法律(比如不允許買毒品),消費者有權決定自己購買多少商品,購買多少次商品,以及如何處置商品,這都是消費者的權利,不受任何人限制。截至目前爲止,尚未有任何一個國家法律否認消費者的這項權利。那些建議把知假買假者從消費者行列中排除出去的人,實際上就是審查消費者花錢的主觀意願。很難想象,一個人如果買了假貨要維權時,首先要接受購買動機的審查,然後被判定是否獲賠,這種情形是多麼的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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