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康某夫婦從一名河南省假藥販子手中購得“複方川羚定喘膠囊”和“甲茸壯骨痛痹膠囊”兩種假藥後,在全國範圍內郵銷。目前查實,包括康某的嫂子朱某銷售的假藥在內,康某等共非法銷售了價值42萬餘元的假藥。昨天,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康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2萬元。康某的妻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7萬元。康某的嫂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5萬元。
今年44歲的被告人康某在庭審時說,他和妻子石某都沒工作,生活比較困難。石某的父親有哮喘病,喝過在門口買的“複方川羚定喘膠囊”,感覺有一點效果。康某說,當時他也不知道這藥是假的,而且感覺門口幾家賣“複方川羚定喘膠囊”和“甲茸壯骨痛痹膠囊”的生意不錯,於是決定賣這兩種藥。
根據藥瓶裏說明書上寫着的聯繫方式,康某與河南假藥販子馬某取得聯繫。時間不長,馬某的人就把假藥給康某送過來了。公訴人宣讀的預審筆錄證明,馬某曾到過康某家,而且認爲康某的住所比較隱蔽,可以郵寄假藥,並表示願意將自己客戶讓給康某。
貨到手後,康某一家要求馬某將他們的地址和聯繫方式印在假藥的標籤上,然後開始了大規模的非法郵銷。康某說,他們進藥的價格是16元一瓶,賣的時候一般是16.5元或者17元一瓶,一般都以郵寄“百貨”爲名到郵局郵寄假藥。康某等人生意不錯,一個患者一次就給他們匯來5000元購藥款。康某的嫂子朱某因爲生活困難,也以自己女兒的名義,在全國範圍內非法郵銷假藥。
公訴機關起訴書認定,三被告人共收到購買上述兩種假藥的匯款憑證5719張,其中涉及康某、石某4072張。
經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以及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協查,現已查實康某、石某非法銷售假藥金額爲33萬餘元,被告人朱某非法銷售假藥8萬餘元。因朱某所銷售的假藥全部來自康某,故法院認定康某等非法銷售假藥金額爲42萬餘元。經天津市藥品檢驗所測試及天津市藥品審評中心組織專家論證,認定長期服用涉案兩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庭審時,公訴人帶到法庭的證據共有近30本,裝滿了一個大鐵箱子。公訴人宣讀的國家藥監部門的文件認定上述兩種藥品爲假藥,長期服用極易產生依賴性,加重病情,並可能導致成癮、致殘、死亡等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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