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我喜歡李宇春,她笑起來給人一種很乾淨的感覺。”小林(化名)戴着手銬說,“我想把最好的東西都給她,只不過我表達的方式錯了。雖然這樣,我還是會一如既往地喜歡她。”小林是個20歲左右的女孩,比“超級女聲”李宇春小一歲,爲了給心中的偶像買禮物,她騙了多名“玉米”近3000元錢。
近日,因對李宇春一片“癡心”而騙“玉米”錢財的小林,因詐騙罪和盜竊罪被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1月2日14時許,小林在長春市南關區永春小區盜得價值1300元的手機一部;2005年9月22日,小林以能低價買到李宇春的演唱會門票爲由,騙得其他“玉米”600元錢;2005年10月3日、5日,她又以借錢爲由,分兩次騙得了2000元錢。
小林騙來這些錢都做什麼呢?她的回答讓人大吃一驚,“都給李宇春買禮物了!”小林說,她在“超女”十強第一場比賽時纔看電視,那時一下子就喜歡上了李宇春。後來,她在歌迷論壇上看到幾個“玉米”說李宇春腳上穿的某名牌運動鞋很舊了,號召大家湊錢給她買一雙新的。小林也想給李宇春買,但自己沒有錢,就想到了騙。她先在QQ上發帖,稱“超級女聲”即將來長開演唱會,她能弄到低價門票,還能安排和李宇春見面。爲此,她先後騙了多名“玉米”近3000元錢。
騙來錢後,她爲李宇春買了許多禮物。小林熟悉李宇春服裝鞋帽的尺碼,她儘可能地爲偶像送去最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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