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環保部門16日就榆林水污染事故發出通報,對造成事故的化工公司做出停產整治等處理決定。同時,初步認定該公司在有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情況下,無視環保部門的整改要求進行生產,最終釀成約2000噸鹼性廢水泄漏的事故。
陝西省環保局的通報指出,發生事故的陝西金泰氯鹼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稱“金泰公司”)一直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陝西省以及榆林市環保部門曾多次深入企業進行檢查,指出企業存在的環境污染隱患問題並要求整改。金泰公司對環保部門的三令五申置若罔聞,最終導致污染事故發生。據初步調查,金泰公司在事故發生的前10天,沉澱池就出現了滲水情況,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事故發生後,該廠又不向環保部門報告,致使污染擴散蔓延事態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約2000噸鹼性廢水全部泄漏至無定河,水質遭到嚴重污染。
陝西省環保局日前作出決定,對金泰公司實行停產整治。至2月14日20時,整個生產線已經全部關停,陝西省環保局工作組已於2月15日下午進駐該廠,開始事故責任調查並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另外,環保部門將通過覈算損失和調查事故責任後,對金泰公司依法處以相應的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
2月4日22時至2月5日14時許,位於榆林市米脂縣城附近的陝西金泰公司的3個沉澱池發生垮塌,約2000噸鹼性廢水泄漏流入無定河,造成水污染事故,所幸當地飲用水源水質基本正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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