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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天津市地稅局獲悉,本市地稅部門日前接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通知,要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的職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應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做好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
近年來,隨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資發放方式的改變,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中出現了一些不按規定扣繳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指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應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將財政部門(或機關事務管理、人事等部門)及本單位內部當期向職工發放的所有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等收入進行合併計算應扣繳的個人所得稅,按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切實履行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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