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說,國家將加快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着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礎設施建設。
這份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在鞏固人畜飲水解困成果基礎上,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優先解決高氟、高砷、苦鹹、污染水及血吸蟲病區的飲水安全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質供水。
文件說,要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秸稈氣化、小水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技術。從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農村沼氣建設投資規模,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戶用沼氣,支持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以沼氣池建設帶動農村改圈、改廁、改廚。
文件說,要儘快完成農村電網改造的續建配套工程。加強小水電開發規劃和管理,擴大小水電代燃料試點規模。文件說,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到“十一五”(2006-2010年)期末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通油(水泥)路,東、中部地區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區基本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路。文件還提出,要積極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和整合涉農信息資源,強化面向農村的廣播電視電信等信息服務,重點抓好“金農”工程和農業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工程。
文件說,要引導農民自願出資出勞,開展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辦法給予支持。按照建管並重的原則,逐步把農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的管護納入國家支持範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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