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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師範大學已開始向學生退款。
核心提示:2月19日,國家發改委曝光了包括河南師範大學在內的8所教育亂收費學校,另7所學校分別爲西安美術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南京審計學院、南昌市第一中學、瀋陽市第二中學、太原市第五中學和浙江奉化中學,亂收費金額總計2270萬元。
2月20日,身陷亂收費輿論壓力之中的河南師範大學也對此作出迴應,接受了《鄭州晚報》獨家責任記者的採訪,講述了事件的始末。
8所學校亂收費被曝光
2月20日上午,在百度貼吧中搜索“河南師範大學”,一個“河師大終於上CCTV1了”的帖子十分引人注目。
帖子裏簡單交代了河南師範大學上CCTV1的原因:河南師範大學強制向住宿學生收取洗滌費,2004年至2005年以每生40元標準,收取洗滌費117萬元。
而在新華社的電稿中,提及河南師範大學的也只是這內容簡單的3句話,河南師範大學的衆多師生通過網絡獲知這一消息並在校園內迅速傳播。
與河南師範大學一起被點名的還有另外7所學校:西安美術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南京審計學院、南昌市第一中學、瀋陽市第二中學、太原市第五中學和浙江奉化中學。這8所學校被國家發改委以教育亂收費的名義曝光,亂收費金額總計2270萬元。
其他7所學校的情況分別爲:西安美術學院在去年招生中將繪畫和設計專業學費從每生每年9000元提高到15000元,超標準多收學費559萬元。
華南理工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超標準向2002級計算機、電子商務等專業學生多收學費218萬元。
南京審計學院在2004年至2005年共招收209名專升本學生,每生每年應收4600元,實收8500元。在2004年招生中,以每生3萬元至5萬元標準直接收取19名學生贊助款。兩項共計164萬元。
江西省南昌市第一中學違反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政策規定,去年在向每名初一新生收取規定的雜費外,又擅自按每生4200元的標準,一次性收取英語教學實驗費168萬元。
遼寧省瀋陽市第二中學違反關於嚴格執行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的規定,去年以每生3萬元的標準,超“三限”招收學生120人,共多收360萬元。
山西省太原市第五中學在2004年、2005年招生中,以每生3萬元標準,多招收113名“三限生”,共多收費用339萬元。
浙江省奉化中學在公辦學校設立“校中校”,去年按照民辦學校的學費標準,招收學生869名,合計多收345萬元。
河師大學生反應平靜
2月20日12時,位於河南省新鄉市東北隅的河南師範大學校園裏,由於正是午飯時間,偌大的校園顯得古樸而寧靜。河南師範大學是河南省的一所老校,就業率一直穩居在河南省各個高校的前列,近幾年較高的考研率成了衆多莘莘學子嚮往的目標。
“我們學校的師生都知道這件事情了,就是門口賣水果的師傅都知道。”問起被媒體曝光的亂收費的事情,一位老師對記者說。
幾乎是一夜間,河南師範大學的學生從來沒有這樣在網上關心自己的學校,他們在吃驚的同時,也在網上搜索着有關最新進展的信息。
“我們無所謂,反正這些衣服都是洗,也就是幾十塊錢,學校統一洗並消毒,倒是方便了自己。”河南師範大學體育學院的一名女生說。
這位女生說,由於專業的不同,體育專業的學生每天都是臭汗一身,學校每個月給統一洗一次公寓用品,可以避免個別學生的懶惰。
對於這個同學的說法,一個在籃球場上看球賽的外語學院的男生也給予了贊同:“都是集體宿舍,如果有個別同學不洗這些東西,宿舍經常會有一種難聞的味道。這種做法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嶽賢鋒,這位畢業留校的河南師範大學體育學院年輕的團委書記說:“我們上學的時候,就是有些同學不注意個人衛生,自從學校實行後勤社會化以來,由學校統一組織洗滌公寓用品,自己還沒有聽到有學生反映這方面的問題。”
在贊同媒體曝光方式的同時,嶽賢鋒也表達了謹慎的態度,當天下午,他已經代表體育學院全部領回了洗滌費。“學校從2005年新生入校時已不再收取,可是矛盾也會出現。”
所收洗滌費今天退完
自從收取洗滌費被有關媒體曝光後,2月20日,河南師範大學黨委早上一上班就開了緊急會議,要求學校後勤服務集團儘快退還尚未提供服務的洗滌費,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14時30分,一上班,學校後勤服務集團的工作人員就已經將全部交費學生名冊造冊完畢,15時30分,數學、化學等五個院系的負責老師已經將費用代領完畢。
“按照名冊,我們20日一天要退完5個學院的收費,21日退還完畢。”一名後勤集團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根據交費情況,河南師範大學共退還2002級住校學生46880元,2003級學生54760元,2004級學生393000元,總計494640元。
學校稱有苦衷
據介紹,在國家政策的調控下,2001年各個高校紛紛實施“高校後勤社會化”政策,河南師範大學於2002年的時候成立後勤集團,集團成立之初,爲了進行政策上的扶持,允許後勤集團在爲學生服務的基礎上,收取一些洗滌費用。在試行了一年之後,大多數學生對此政策持有贊成意見,於是在2003年的時候,學校對此政策進行了推廣。
由於以往國家並沒有詳細規定這部分費用不能代收,直到2005年5月9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3家單位共同下文,要求各高等學校向學生提供服務,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不得以營利爲目的。收到這個通知後,6月6日,河南師範大學立即轉發了通知,要求各個單位自查,並決定在2005級新生入校後,不再徵收這部分費用。
河南師範大學財務處負責人李躍進坦言,“我們在理解有關政策上有偏差,我們自以爲不再收取,但是並沒有退還已經收取的費用。”
“我們的學生多是農村學生,每年1/4的學生不能按期交學費就說明了這個問題。”李躍進說,“但無論如何,我們都要感謝媒體和有關部門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對於發現的問題,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整改。”
亂收費理應退還學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9日曝光了八所教育亂收費學校,分別是西安美術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南京審計學院、河南師範大學、南昌市第一中學、瀋陽市第二中學、太原市第五中學和浙江奉化中學,亂收費金額總計2270萬元。目前,河南師範大學已經開始退還學生洗滌費。
這次國家發改委不僅曝光西安美術學院等八所學校,而且還詳細列舉了亂收費項目及其數額,由此可見國家有關部門打擊教育亂收費的勇氣和力度。報道還援引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的話說:這八所學校嚴重違反了國家教育收費政策,有關問題正在處理中。
有關部門將如何處理這幾家已被曝光的亂收費學校,依據筆者的猜測,無非有二:一是對這幾所學校的主要領導給予黨紀、行政處分,再嚴厲點,也許會撤掉有些領導的職務;二是將學校違規收取的費用沒收,上繳國家財政。從法律的角度看,筆者認爲,學校違規收取的費用應該退還學生本人。但遺憾的是,教育亂收費很少有退還給學生的。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財產的取得必須有法律上的規定,或者是合同上的約定,否則,就是非法取得。教育亂收費,從法律、政策上講,明顯是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表面上看,學校與學生是一種“互利互惠”的關係,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學校在收取各種違規費用時,實質是利用強勢地位,逼迫學生非自願交納的。這從民事法律行爲看,是違背“真實自願”這一原則,顯然,學生交納費用這一行爲從法律上講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爲。因此,國家發改委查處的幾起教育亂收費,既不能因爲批評了學校,就稀裏糊塗讓學校非法佔有學生的那些財產;也不能由政府財政一收了之,變爲國家財政錢。
即使從道義上講,教育亂收費也應該歸還學生本人。據2月20日的《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教育花費已經成爲城鄉居民致貧的罪魁禍首,教育醫療支出拉大了貧富距離。譬如,在這次曝光的亂收費事件中,遼寧省瀋陽市第二中學、山西省太原市第五中學在招收“三限生”時,每人都收費3萬元,學生家長能不揹負沉重的經濟負擔?假如將他們交的費用“合法”佔有,這有悖情理,也不人道。
將學校亂收取的費用退還學生,也有利於遏制日益猖獗的教育亂收費現象。多年來,教育亂收費“猛於虎”,有專家曾經估算,近10年全國教育亂收費的數額要高達2000億元。國家三令五申,嚴厲禁止各種教育亂收費,但緣何“打而不死”?我想,這與有些學校心存僥倖有關,也與“受害”學生以及家長心懷“事不關己”有關。倘若實行“亂收費退還制度”,不僅能打碎個別學校的“斂財夢”,而且也激勵學生舉報學校亂收費的積極性。
政府大張旗鼓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爲,但是,將學校違規收取的費用原原本本退還學生,應該是其工作中的重要內容之一,不應遺忘,更不應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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