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市人大常委會財經預算工作委員會和撤銷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決定
2006年2月22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設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經預算工作委員會,撤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