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殘疾的女孩小李在父親和名家的指導下,自幼努力學習刻字技藝。20多年過去了,小李學有所成,刻字不僅成了小李的精神追求,更是她賴以生存的職業。就像普通人總會有這樣那樣的煩惱一樣,小李最近也經歷了一件煩心事,她和父親被同行以盜用其“高硬度材料印章雕刻方法”爲由告上了法庭。日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終審判決,認定小李父女的雕刻方法與同行的專利技術並不相同,駁回了該同行的訴訟請求。
不向命運低頭的女孩
小李出生於1973年,今年已經33歲了。談起女兒的學藝經歷,小李的父親老李說,他原來是一家有色金屬加工廠的職工。1967年,廠裏來了一個會刻字的師傅,出於好奇他跟這個人學起了刻字。經過多年的刻苦學習,他掌握了篆刻等多種字體的刻字技藝。女兒小時候很可愛,但1985年女兒在12歲的時候得了怪病,癱在了牀上,四肢無力。經多方治療,雖有好轉,但她的腿和一隻胳膊始終沒能恢復正常機能。因爲得病,孩子沒能繼續上學。
爲了讓女兒有一技之長,老李決定讓她學習刻字。1986年3月10日,老李說他記得清清楚楚,這一天,他給女兒在門口擺了個攤位,開始試着讓她刻字賺錢。從此之後,小李一邊刻字賺錢,一邊到處拜師學藝。1986年,一位篆刻名家路過老李家門口時,看見身體殘疾小李擺攤刻字,大爲感動,於是收她爲徒。在之後的兩年時間裏,小李學習掌握了篆書、隸書、楷書等字體的篆刻技藝,摹刻了大量漢印,以及清代名家作品。而且,小李還利用閒暇時間,學會了雕刻印鈕。2000年,老李爲女兒在古文化街一家商店租了一個櫃檯。自從到了這裏,小李的生意開始好了起來,一家人的生活開始走向富裕。2003年10月,因爲店鋪拆遷,小李來到了鼓樓繼續自己的事業。
先進方法被訴侵權
老李說,涉案雕刻技術確實是他們自己發明的,和原告劉某沒有關係。但2005年5月,他們父女還是被同行劉某告上了法庭。情況是這樣的,2002年劉某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高硬度材料印章雕刻方法”,2004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其專利權。該技術主要特徵是用電腦排版,用射流技術進行雕刻。
2005年4月的一天,劉某獲得一枚小李刻的瑪瑙印章,劉某根據此印章和收據,認爲小李的刻字店使用其專利方法,於是提起訴訟。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老李父女並未使用劉某的專利,於是駁回了劉某要求老李父女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劉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開庭時,小李向合議庭演示了自己的雕刻方法。
終審:兩種方法並不相同
二審法院在審理期間,法官將老李父女的雕刻方法和劉某的專利技術特徵進行了對比,並得出以下結論:將老李父女使用的雕刻方法與專利方法的必要技術特徵對比,不同點在於老李父女在加工過程中,在打磨平整的印章料上“塗抹糊狀物”,而劉某是貼“軟基片”。直觀看,老李父女“塗抹糊狀物”雕刻的效果在雕刻深度上比劉某的專利方法淺,在雕刻完成時間上比專利方法長。
經細緻審理,二審法院得出以下結論:“糊狀物”不符合劉某專利界定的“軟基片”條件,“糊狀物”與“軟基片”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根據涉案專利保護範圍,應認定被訴侵權方法不具有涉案專利的技術特徵,因此劉某主張的侵權事實和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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