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8日在深圳駕車撞人的涉案司機日前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18日下午,深圳南山區西麗麻磡至長源村的67路公交車沿線,發生一起駕車撞人致多人死傷事件。到目前爲止已造成2人死亡、16人受傷,其中重傷6人。當日下午2時,深圳市鵬翔公交公司司機劉某因對工作安排不滿,與車隊長髮生口角,用刀刺傷隊長,搶走大巴。現場人員報警後,公安機關迅速布警,在沿途緊追和攔截。肇事大巴沿途撞壞一些車輛,致使多人死傷。大巴被警方截停後,犯罪嫌疑人劉某自殺未遂,被民警當場抓獲。
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接報後,迅速介入偵查。經過連夜研究討論,形成了“關於2·18特大案件刑事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材料,於19日一早送區委辦,並於19日下午與南山區公安分局就案件的定性及取證等問題進行了交流。
20日下午,南山區公安分局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劉某,南山區人民檢察院當即指派得力人員負責,與公安機關預審人員共同細緻研究該案,當晚就加班審查完案件所有材料。21日上午,在南山公安分局偵查人員的配合下,畏罪自傷後在醫院治療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接受了訊問,當日下午南山區檢察院對案件作出了審結報告,經審批後隨即做出了以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劉某的決定。該案從公安機關移送到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審查,到決定批准逮捕只用了一天的時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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