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通訊員阮津):記者從12月23日召開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爲方便人民羣衆申訴,市人民檢察院對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受理辦法進行了修改,在保持原有的“市院、分院以及基層人民檢察院分別受理不服同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一項新規定,即“申訴人向原一審人民法院所在地人民檢察院申訴的案件,該院控申科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可以接收並轉本院民行科。民行科應於三日內將申訴材料報送分院民行處。”即申訴人對中級人民法院生效的二審民事行政裁判,可以就近到原一審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檢察院申訴。
多年來,本市各級檢察機關民行檢察部門始終堅持把服務大局、服務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擺在第一位,牢固樹立“立檢爲公,執法爲民”思想,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通過抗訴、制發再審檢察建議、查辦審判人員職務犯罪和做好息訴工作,認真履行民行檢察監督職能。同時堅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堅持抗訴案件向同級人大備案、彙報制度,並積極主動地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就民行抗訴與再審、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等問題,達成共識,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特別是在深入開展“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民行部門在履行民行檢察監督職責中,更加註重以人爲本,把親民、爲民、利民的宗旨貫穿到工作中,從案件受理、抗訴標準、審理期限、辦案流程等問題入手,完善了相關的制度和規範,建立健全了工作運行機制、質量保障機制、考評培訓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增強監督實效,確保了辦案程序的公開和公正。對涉及企業重大利益、弱勢羣體利益以及社會影響大的羣訪羣訴案件,不是簡單地就案辦案,而是盡最大努力實現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據悉,2005年,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1427件,立案審查610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143件,人民法院改變原判決76件,對783件申訴案件做了服判息訴工作,爲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努力。
爲了更加方便人民羣衆到檢察機關申訴,市檢察院在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和工作制度的原則下,改革民行申訴案件受理制度,修改了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案件受理辦法。爲實施好這一便民舉措,市人民檢察院李寶金檢察長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執行民行申訴案件新的受理辦法,要有具體落實措施,建立相應的制度。要通過宣傳新的受理辦法,讓老百姓瞭解這一新的便民措施,方便他們到檢察機關來申訴。各級檢察院要認真熱情接待申訴人,及時受理審查,符合抗訴條件的,依法提出抗訴,努力提高抗訴案件再審改變原判決率,確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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