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醫科大學某醫院安平分院將兩名患兒從安平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莊某省級醫院,竟收取了4000元救護車費、400元出診費,而根據有關規定,這種情況下,救護車費應爲500多元,出診費最多爲30元。
昨日,饒陽縣的劉老漢拿着兩張相同的收據找到了記者,反映河北醫科大學某醫院安平分院亂收費的問題。記者看到,兩張收據上都蓋有“河北醫科大學XX醫院安平分院收費專用章(7)”。記者發現這兩張收據只是單位自行印製的普通收據,而非蓋有“河北省財政廳票據印製章”的正式票據。
劉老漢氣憤地對記者說,2月3日,出生30多天的小外孫得了肺炎,在當地一家醫院治了幾天不見好轉,2月6日上午,孩子轉到安平分院,醫生會診後讓轉往石家莊某省級醫院。上了救護車,司機說要2000元車費,少了不行。爲了孩子,劉老漢和家人咬着牙答應了。誰知道,司機又說要等人,約半個小時後,另一個得肺炎的小孩上了車。劉老漢以爲兩個病人一起去,可以少掏點車費了,沒想到下車後,司機還是各收了他們2200元,並開具了上面那兩張收據。其中,4000元是車費,400元是兩個醫護人員的出診費。
記者瞭解到,根據《河北省醫療服務價格》規定,救護車起步價爲40元、夜間60元(含10公里),超過10公里後,每公里2.5元。公里數含來回里程。安平距石家莊100公里,往返200公里,按規定該救護車應收費500元左右。出診費(包括急救出診)分副高職稱以上和中級職稱及以下兩類,按醫護人員數計價,副高職稱以上人員爲每次15元、中級職稱及以下人員爲每次10元。也就是說,即使送劉老漢的外孫去石家莊的兩個醫護人員都是副高職稱以上,最多也只能收30元出診費,而安平分院收的出診費超過了規定的13倍還多。
昨日上午,記者撥通了安平分院的電話,急診科一名拒絕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病人從他們醫院轉到某省級醫院都是收1000元的車費,具體按什麼標準收的,他也不清楚。至於爲什麼2月6日那天收了4000元的車費,他說可能那是過年期間吧。而2月6日那天是農曆正月初九,所有的單位都已正式上班了。
過了一會兒,一名自稱安平分院救護車司機的男子撥回電話說,他姓張,那輛出租車是他個人的,那天其他的救護車都放假了,過年他找不到司機,自己開的車,所以收的錢多。可是記者發現,在劉老漢那裏,救護車司機開出的收據,在收款人一欄卻填着“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