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筆字型的發明人王永民被起訴“剽竊”。原告人姜濤稱,自己是懾於王永民的名氣,被迫起訴。而王永民迴應稱:“這是一場炒作。”近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受理了該案。
2月25日,姜濤在接受採訪時介紹,自己發現五筆字型的字根背起來很困難,而通過自己編排的方法完全可以避免背誦。2000年3月,他編著的《五筆字型傻瓜學習法》出版。2004年5月,姜濤發現了2001年6月由王永民著編的《打字高手——五筆字型快速錄入祕訣》。姜濤稱,經辨識,這本書在漢字的排列順序上、簡碼字的表達形式、識別碼字的表達形式上剽竊了他的作品。姜濤稱,由於王永民是五筆字型的發明人,而自己只是一個普通人。現在已經開始有讀者懷疑自己是剽竊者。在無奈的情況下,姜濤決定起訴。
王永民在得知該案已經被受理後,表示這只是姜濤的炒作:“我發明並推廣五筆字型的過程中,編寫過800萬字的教材和碼本,這些著作成爲‘靠五筆字型吃飯’的著述者照抄照用的資料來源,姜濤也不例外。”王永民稱,這不是姜濤的第一次起訴。“他到處打官司,贏的多輸的少。他說我的書裏面用了他的東西。當他和他的律師來到公司,看到我出示的證據時,他主動撤訴了。前不久,姜濤又輸了官司,他請我‘聲援’,就寫了一篇言詞激烈的文章,要我署名發表在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上。我拒絕了!姜濤火了,便在法院再次起訴。”
王永民認爲姜濤的“炒作”和指責他剽竊已經觸犯刑律,他有證據證明這是“惡人先告狀”,“事實是他侵犯了我的著作權!我不再發表任何意見,我相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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