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婦聯和國家統計局天津調查總隊最新聯合對市內六區非農業人口中單親母親家庭的調查顯示,目前本市300餘萬個家庭中,約有3萬餘個單親家庭,其中76.2%是單親母親家庭,有60%的單親母親家庭處於貧困之中,她們正在成爲社會中新的弱勢人羣。昨天,記者從市有關方面獲悉,今年本市計劃開展單親母親困難家庭專項援助行動,此外這些單親母親困難家庭還有望獲得低保補助等特殊援助。
單親母親收入普遍較低
調查資料表明,本市超過半數的單親母親個人月均收入不足500元;而單親母親家庭月均收入不足700元的佔73%;絕大多數單親母親家庭每人每月收入不足350元。
在單親母親中,下崗失業者居多,而就業者的就業層次也較低。被調查的單親母親中,失業、下崗、無職業等人員佔33.3%;以打零工的收入爲主要經濟來源者,佔24.4%;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單親母親以及各類技術人員只佔7.3%,比重很低。
從單親母親消費狀況上看,單親母親家庭耐用消費品百戶擁有量均低於全市平均水平。單親母親家庭的消費主要是爲滿足溫飽和健康的需求的食品支出;其次是單親母親將全部的希望寄託在子女身上,將主要支出花費在子女教育上。從單親母親的社會保障狀況看,單親家庭應變生活突發事件的能力也比雙親家庭差很多。
調查顯示,單親母親家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這三種保險全有的家庭只佔23.2%,比重較低。單親母親家庭中,沒有上任何保險的家庭比例超過30%。單親母親對突發的不幸事件缺乏基本的應對能力,遇到困難常常無力面對。
據調查,享受低保救助的單親母親家庭爲31.3%。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超過68%的家庭不符合現有的低保條件,儘管她們屬於困難家庭,但是由於大部分單親母親沒有與企業脫離勞動關係,即使實際收入很低,或是沒有任何收入(原工作單位爲本市的特困企業),她們的生活困難程度可能要超過目前享受低保救助的一些家庭,然而她們無法享受到現有的低保政策。
單親母親再就業困難
在被調查的所有單親母親中,近2/3的單親母親年齡在41至50歲之間,文化程度爲高中以下的佔85%,她們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低、就業技能單一,失業後再就業相當困難。即使就業了,也多爲計時工,收入偏低。調查顯示,她們中多數人不具備從事重體力勞動的能力。其中,殘疾、有病不能勞動、重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單親母親達到16%,另有超過48%的單親母親雖有各類疾病,但仍能堅持勞動,不過從事重體力勞動有一定困難。
單親母親子女教育負擔重
調查顯示,單親母親家庭中的子女處在初中、高中以及中、高等教育階段的居多,比例超過70%,而她們中喪偶的佔54.6%,離婚者中前夫支付子女撫養費的不足2%。多數情況爲:雖有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明確規定了給付撫養費,但是由於男方無穩定的職業或收入較低,而拒不履行義務時,即使單親母親申請法院執行,法院仍然存在着執行難的問題。
調查顯示,目前本市88%的單親母親個人獨自支撐家庭的全部開支。因此,子女教育負擔重,是導致單親母親家庭貧困的一個重要原因。以中等職業教育階段一年2500元的學費計算,對維持日常家庭生活都有困難的單親母親家庭來說,負擔可想而知。
另據調查,單親母親缺乏自有住房,生活難有保障。調查顯示,擁有自有住房的,不足20%。借住父母、親屬住房,以及在外租房者的比例超過84%。這主要是因爲離婚女性在辦理房產分割時,住房權益很難得到充分保障,住房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擁有時,男方即使給予女方一半的經濟補償,大多數離異單親母親也無力再購買住房。
單親母親將得到特殊救助
由於單親母親個人承擔撫養和教育孩子的經濟和社會重任,其負擔係數高於正常家庭,她們的正常生活比雙親家庭更加艱辛。本市單親母親的家庭正在成爲當前社會弱勢羣體中最困難的人羣,她們的困難已經引起市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鑑於單親母親多數屬於“4050”人員,文化水平偏低,同時又存在家庭負擔重、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等現實困難,市婦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從今年開始,計劃聯合救助單親母親貧困家庭。市婦聯將開展專項援助行動,除了對困難的單親母親給予物質上的救助外,還要在市婦聯家政服務公司、手工編織協會進行就業援助。
此外,針對目前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十分健全、更沒有顧及到單親母親這樣的特殊家庭的狀況,本市有望採取低保政策適當向單親母親傾斜的措施,即按照單親母親困難家庭實際收入給予低保救助,以解決她們生活困難的問題。
與此同時,有望加大對單親母親就業的援助力度,勞動部門、市婦聯和社會有關方面,將把單親母親列入就業援助重點對象,安排公益性崗位時,優先照顧生活困難的單親母親就業,優先提供創業貸款,免費提供就業培訓,通過再就業,提高貧困單親母親的經濟收入。
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思想觀念的變化,單親母親家庭的數量還會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這一方面會給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另一方面也形成了社會中的不穩定因素,爲此,本市還有望採取政府適當撥款、社會廣泛募集的方式,建立單親母親的救助基金,由民政和婦聯共同管理,對困難的單親母親進行專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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