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假名,一張假身份證,騙了一套價值27萬元的二手房,還將騙來的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了19萬元。
昨日,瀋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對化名李鴻飛的何某進行了宣判,以詐騙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萬元。
老馮在鐵西區有套房子,去年1月,他打算把房子賣了。去年2月17日,房產中介的人帶着一個自稱叫李鴻飛的男子找到老馮,說是要看看房子。
老馮帶着他們去看了房子,那個李鴻飛說挺滿意的,最後老馮把房子以27.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李鴻飛,雙方還簽了協議。
“我辦貸款挺麻煩的,現在只能先給3萬塊錢的定金,等貸款下來再付20萬。”李鴻飛跟老馮商量着。老馮看他交了定金,而且身份證、單位地址什麼的都有,就相信了。雙方把李鴻飛的要求寫到了協議裏,並約定在去年7月30日交房時把剩下的4.8萬元房款付清。簽了協議後,老馮把房產證、契稅證和身份證都交給了李鴻飛,不到三天的時間房子就更名到李鴻飛名下了。
更名後,老馮幾次電話找李鴻飛要錢,可李鴻飛都說正在辦貸款沒錢。後來老馮再打電話就接不通了。老馮急了,按照李鴻飛留下的單位地址去找,卻發現那個單位根本就沒這個人。
去年4月份的時候,老馮在房產中介得知李鴻飛已經把老馮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辦了19萬元的貸款,人也沒影了。老馮趕緊報了案。
6月29日,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在鐵西看見了李鴻飛,就馬上報警把他給抓着了。經審查,李鴻飛其實姓何,他用的身份證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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