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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應該果斷向他人、維權部門反映、舉報。維權專家贊同這一做法,稱這樣做會給施暴者以震懾。
參加調查的讀者一致認爲,女人一定要慎重對待第一次家庭暴力。許多惡性的家庭暴力案件,都是因爲妻子一再退讓,而導致丈夫肆無忌憚。必須正告丈夫,絕不能再有類似行爲發生。在這個基礎上,如丈夫再一次向妻子掄起拳頭,妻子則不應該再容忍,要向施暴者的親屬、單位領導或者居委會反映,如果還不行,應向維權部門或司法機關舉報。
市婦聯權益部部長劉廣勝提醒,遭受家庭暴力時,應該注意收集證據,如醫院的診斷證明,向熟人展示傷處,請他們作證等。當施暴者意識到受害者不好欺負,一般會逐漸放棄暴力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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