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全國大多數省級檢察院和地市級檢察院已經建立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系統自2006年1月1日起對外接受查詢,截至1月底,共有954家單位和42名個人受到查詢。
據瞭解,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錄入、對外接受查詢的內容範圍嚴格限定在1997年以來,法院生效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發生在建築工程、金融、醫藥衛生和政府採購部門的個人行賄犯罪、單位行賄犯罪、向單位行賄犯罪、介紹賄賂犯罪等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建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是針對以權錢交易爲特徵的公職人員賄賂犯罪和商業賄賂行爲進行實際防控。檢察機關和相關部門要繼續探討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受理、提供查詢、查詢結果處置及其情況反饋等工作環節上的協調配合方式以及相關協調機制。要加強相互配合,發揮查詢系統的功能作用,形成法律監督和行業監管在遏制和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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