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8日下午完成各項議程後在人民大會堂閉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審計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48號主席令,公佈了這一決定。決定將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的決定。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部分組成人員的任免名單、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部分組成人員的任免名單。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任免案。
會議表決通過了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議程草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了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和祕書長名單草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預備會議選舉;表決通過了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後發表的公告,十屆全國人大現實有代表2988人。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委員長會議建議,由吳邦國委員長代表常委會向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工作報告。
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後,吳邦國發表重要講話。他說,這次會議初次審議了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再次審議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草案等,並作出了關於修改審計法的決定。修改後的審計法,進一步完善了審計監督制度,加大了審計監督力度,對維護財經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將發揮重要作用。
副委員長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顧秀蓮、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啓德、傅鐵山出席會議,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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