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爲反制陳水扁終止“國統會”、“國統綱領”運作,國民黨推動的罷免陳水扁案,已逾規定的四分之一“立委”提議連署門檻,可能在明天(7日)的臺“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闖關。
據報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潘維剛說,“罷免案”當初是國民黨、親民黨、無黨團結聯盟的共同主張,三黨“立法院程序委員”仍有過半加一席,較泛綠陣營佔優勢,如果要推“罷免案”,應該不會受阻。
另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8日也將舉行黨團大會。潘維剛說,也可能討論“軍購案”。
據臺媒體報道,依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罷免案”須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經臺灣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的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爲通過。
在程序方面,依所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達提議連署門檻後,交“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立法院會”,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15日內完成審查。“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7日內提出答辯書。不提出答辯,“全院委員會”仍得進行審查。
“全院委員會”審查“罷免案”後,即提出“院會”以不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罷免案”成立,當即宣告並諮覆被提議罷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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