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朝陽市中級法院日前對該市一件案值高達3.5億元的特大集資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趙振海、趙振水兄弟兩人因集資詐騙罪均被判處死刑。
2003年3月17日,趙振海、趙振水兄弟兩人將原朝陽市麒元技術養殖有限公司更名爲朝陽市寶騏技術養殖有限公司,註冊資金300萬元,經營範圍爲獺兔、禽類、蟻類的飼養、銷售,趙振海任公司執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趙振水任公司監事。
公司成立後,趙振海、趙振水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在新聞媒體上大力宣傳其公司實力雄厚,養殖獺兔利潤可觀。他們通過發展代理商招募社會投資者等手段,誘騙投資者以放養或代養的方式到公司投資,並許以高額回報。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兩人先後在瀋陽市盤錦、營口等地吸納投資者6441人,共簽訂投資合同13996份,騙取資金3.5億餘元,至案發時,兩人僅退還投資者本金1.9億餘元。
經查,被告人趙振海騙取資金後,採取假髮票報賬、虛報代理商領取提成款等手段,從公司支取並佔有資金240餘萬元,購買了4套房屋;給兒子存儲定期款100萬元,併購買15萬元保單一份;給前妻姜某3萬美金、50萬元人民幣。被告人趙振水也以虛報代理商冒領提成款等手段,將80餘萬元資金據爲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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