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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軍控司司長張炎8日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上闡述了中國在伊朗核問題上的立場。
他說,中國認爲,外交努力仍然是當前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明智選擇,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解決伊朗核問題仍有空間。中方將繼續與各方一道,按照《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宗旨和原則,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有關決議,推動伊朗核問題繼續朝着和平解決方向發展。
張炎說,當前伊朗核問題正處於一個十分關鍵的時期。事態的發展既存在惡化的危險,也存在出現轉機的可能。關鍵是有關各方是選擇對話,還是對抗。中方注意到,最近圍繞伊朗核問題的外交努力十分活躍,這表明各方均在繼續積極謀求通過外交方式解決這一問題。他說,中國一貫主張以談判方式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因爲這不僅有利於維護核不擴散機制的有效性,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權威,確保各國和平利用核能事業的健康發展,也有利於地區和全球和平、穩定與發展,符合各方的根本利益。他說,中方讚賞和支持各方的外交努力,呼籲國際社會保持耐心和剋制,給外交努力更充裕的時間,不要採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舉措,爲外交談判營造一個更加寬鬆的氛圍和環境。
張炎在發言中說,中方注意到,經過三年多來對伊朗深入細緻的核查,國際原子能機構未發現伊朗申報的核材料被轉用於核武器或其他爆炸裝置。伊朗鈾轉化、激光濃縮、燃料製造等項目已經轉入正常保障監督。伊朗在澄清有關問題方面繼續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了合作。同時,覈查工作還在繼續,還存在一些未決問題,國際原子能機構目前還不能斷定伊朗是否擁有未申報的核材料或開展了未公開的核活動。中方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繼續獨立公正地履行覈查職責,同時也希望伊方更加主動合作,以便早日解決未決問題。
他說,中方在防止核擴散問題上的立場和政策是一貫和明確的。中方認爲,所有《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方均應切實履行所承擔的條約義務,同時也應該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基於這一立場,中方認爲,伊朗應嚴格遵守條約的各項義務,當前尤其應切實履行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通過的有關決議,與該機構充分合作,增加透明度,進一步澄清未決問題。他說,伊朗應採取增進信任的措施,包括在與鈾濃縮相關的活動方面的信任措施,爲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解決伊朗核問題創造條件。與此同時,有關方面也應該拓寬思路,顯示靈活性,認真探討既有利於實現防擴散目標,又能確保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的解決方案。他說,在這方面,中方認爲俄羅斯提出的將鈾濃縮轉移到俄境內進行的建議是一個有益的嘗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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