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解決患大病重病低保人員看不起病的難題,天津市民政、衛生、勞動、財政四部門將從今年起在南開、塘沽、漢沽、大港、寶坻等區開展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並將用兩年的時間在全市建立起城市醫療救助制度,通過財政資金適當補助、社會捐贈資助、醫療機構降低收費標準等多種形式對救助對象進行醫療救助。從本月起,南開區將組成醫療救助制度調查小組,入戶對部分患重病的低保特困家庭進行實地調查。
哪些人能享城市醫療救助
按照本市的方案,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享受城鎮最低保障待遇雖已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城鎮特困救助的家庭成員,由試點區政府認定的其他特殊生活困難人員等,都是城市醫療救助對象。根據救助標準,對救助對象在扣除各項醫療保險可支付部分、單位應報銷部分及社會互助幫困等後,個人負擔超過一定金額的醫療費用或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給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數量的補助。對於特別困難的人員,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哪些病列入重病之列
據瞭解,心腦血管疾病、癌症、血液病、糖尿病(晚期)以及肝、腎、肺等方面的晚期疾病,都將算做大病重病之列。
哪些地兒負責接診救治
各試點區將酌情設立1-3所醫療救助定點醫院,同時也可利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開展對城鎮低保對象等貧困人員的醫療救助。定點醫院確實無法醫治的,經定點醫院會診並經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批准後,可向上級醫院轉診。醫療救助基金將通過財政預算撥款、專項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渠道進行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提取管理費或列支其他任何費用。同時定期向社會公佈醫療救助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南開區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調查的進行對患有大病重病的困難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個福音,等醫療救助制度規範運作起來,可以讓低保戶看病難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告別“看病買藥也要命”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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