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名牌產品是指實物質量達到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於領先地位、市場佔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用戶滿意程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國家質檢總局2001年12月29日以12號總局令的形式發佈了《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並授權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工作,並推進中國名牌產品的宣傳、培育工作。
中國名牌產品證書的有效期爲3年。在有效期內,企業可以在獲得中國名牌產品稱號的產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以及有關材料中使用統一規定的中國名牌產品標誌,並註明有效期間。中國名牌產品在有效期內,免予各級政府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對符合出口免檢有關規定的,依法優先予以免檢。
名牌產品標誌是用象徵經濟發展指標的四個箭頭圖案,組合成漢字“中國名牌”的“名”字和“品評名牌”的“品”字,簡潔、形象、直觀地表達了“品評中國名牌”帶動企業技術創新,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評價宗旨。
四個箭頭還是四個向上騰飛的阿拉伯數字“1”字,形象、生動、豐富地象徵着中國名牌評價的四個第一的品質標準:即四大評價指標,四大核心理念和“科學、公平、公開、公正”的四項評價原則。
標誌中的一大四小五顆五角星象徵着新世紀的“中國名牌”脫穎而出,並帶動着中國企業不斷創新、爭創名牌的含義。五顆五角星正好吻合“五星級”的概念,在表達品質的同時,寓示着通過中國名牌戰略的推進必將會帶動中國經濟的騰飛。
四個箭頭還是英文“Best”和英文“Business”縮寫字首“B”,直觀地寓示着中國名牌的品格屬性和商業特質。
整體造型採用具有中國特色的圖章樣式,形象直觀地表達了中國名牌認證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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