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癡情”男子因單戀一女孩被拒,竟頻發騷擾短信騷擾對方。沒想到他成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頒佈之後,第一個因騷擾短信被海淀警方拘留的人。
3月7日晚10時30分,雙榆樹派出所接分局110布警稱:在雙榆樹東里榆苑公寓門口有一女子被跟蹤。民警立即趕到報警地點,見到兩名年輕男女正拉扯在一起,就將雙方帶回所裏,其中女青年小芳(化名)就是報警人。
經瞭解,小芳於2003年從安徽來北京務工,在一家餐廳當領位。在工作中,同在一家餐廳做保安的22歲河南人牛某對小芳產生愛意,就向小芳提出做自己女朋友的要求,但是被小芳一口回絕。之後,“身陷情網”的牛某開始對小芳死纏爛打、瘋狂追求。
“我爲了躲避他的糾纏,兩年裏接連換了三個單位、三處住所及兩個電話號碼。”可牛某每次仍能打聽到小芳的消息。自2005年下半年,牛某開始用多個手機號碼不停地給小芳發一些內容下流的短信,還多次跟蹤小芳並對其糾纏。目前,牛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依據3月1日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做出了對牛某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決定。
辦案民警表示,在《治安管理處罰法》頒佈之前,對於短信騷擾的處罰是一個“盲區”,無論短信內容和條數怎樣不堪,違法人員都很難受到處罰。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這一法律規定,能夠有效地打擊騷擾短信對市民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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