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報“公交車上,狗占人座爲哪般”報道,引起市客管部門及一些公交線路的關注。一些市民給本報來電詢問:狗占人座的現象着實讓人氣憤又無奈,而對於某些乘客非要抱着寵物上車,公交主管部門到底有哪些規定和處理措施呢?爲此,記者採訪了天津市客管部門瞭解到:雖然想要攜帶寵物上車的乘客在公交運營中經常遇到,但類似文中這種帶狗乘車並強行給狗買票佔座的個別乘客卻極爲少見,按照公交行業管理規定,此事件所引發的停運損失,應該由當事責任人賠償。
市客管辦公交管理部門介紹,兩三年前,攜帶寵物坐公交的現象遠比現在要多,隨着城市文明建設的加強,天津市市民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尤其是公交行業注重人性化服務質量之後,在廣大市民的配合下,類似這種有礙車廂環境、有損其他乘客利益的違規行爲越來越少。看見老、弱、病、殘、抱小孩乘客乘車,不主動讓座的現象也呈減少趨勢。昨天報道所涉及的當事女青年令人譴責的行爲,應該屬於極其個別現象。根據規定,在女乘客上車時司機應對其此種行爲進行勸阻,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很可能爲此引發糾紛,公交部門對“攜帶寵物乘車”的乘客真正處罰起來有很大困難。爲此市客管部門再次重申:任何寵物都不得乘坐公交車,公交司機有責任制止帶寵物乘客乘車,制止不力,追究責任。類似此事件耽誤運營的損失,應該由當事責任人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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