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5年國務院的要求,公告關閉的小煤礦必須當年年底全部關閉、炸燬、剷平,但在種種因素的影響下,至今並未全部完成。據新華網報道,正在內蒙古鄂托克旗等地進行煤礦安全督查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王樹鶴今天透露,2005年中國首批公告關閉的5000多座小煤礦,目前70%以上已關閉和炸燬井口等設施。
按規定,其餘尚未關閉的小煤礦必須在2006年3月底前按要求毀閉。
王樹鶴強調,這次國家下決心整頓、關閉如此多的小煤礦,目的在於調整煤炭產業結構,提高全國煤炭產業水平和安全生產水平,改善全國煤炭產業的基礎生產條件。各地應從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中走出來,從中國經濟發展的戰略全局看待這一問題,切實按國家的要求加強關閉小煤礦的工作力度,按期完成關閉小煤礦的計劃。
王樹鶴說,開採煤炭是一個高危險性行業,技術、安全條件、人員素質的要求很高,稍有閃失就可能發生事故。因此,隨着國家經濟的發展,對不符合規模和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國家必須加強整頓和關閉力度,否則貽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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