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屆聯合國大會15日以170票贊成、4票反對、3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一項決議,決定設立共有47個席位的人權理事會,以取代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人權委員會。
美國、以色列、馬紹爾羣島和帕勞投了反對票,委內瑞拉、伊朗和白俄羅斯在表決中棄權。聯大共有191個成員國,但7個成員國因拖欠聯合國會費被取消了表決權,另有幾個成員國未參加投票。
決議規定,人權理事會是聯大的下屬機構,聯大將在5年後對該理事會的地位進行審查。人權理事會的47個席位按公平地域原則分配。其中,亞洲和非洲各有13個席位,拉美將得到8個席位,西歐和東歐將分別獲得7個和6個席位。
決議還規定,人權理事會成員由聯大直接投票產生,須得到半數以上聯大成員國的支持。在選舉理事會成員時,聯大應考慮候選國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所作的貢獻。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3年,最多可連任一次。經三分之二成員國同意,聯大可中止嚴重違反人權國家的人權理事會成員國資格。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將於6月16日廢除人權委員會,人權理事會將於6月19日舉行首次會議。
表決前,委內瑞拉代表發言說,委內瑞拉對上述決議案持諸多嚴重保留意見,但委不願與美國爲伍,因此選擇棄權。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博爾頓在表決後發言說,美國對根據這項決議案成立的人權理事會是否優於現有的人權委員會缺乏信心,但美國將與該理事會開展合作。
本屆聯大主席埃利亞松原本希望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這項人權理事會決議案,但對該決議案持反對態度的美國堅持要求對這項決議案進行表決。按照慣例,在涉及聯合國改革等重大議題時,聯大通常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相關決議。美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在聯大不具否決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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