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曾經報道的“黑診所摘環患者子宮穿孔”一案中的無照行醫女子,昨日因涉嫌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被塘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
被告人江某,女,今年35歲,河北省魏縣人。去年7月,江某隨丈夫搬到塘沽區工農村,在沒有任何資質和行醫執照的情況下重操舊業。
法院經審理查明,去年9月1日,江某在私開診所內爲被害人黃某某做摘取節育環手術未成功,造成黃某某子宮穿孔、右側卵巢破裂、腸破裂、腹膜炎,經法醫鑑定爲重傷。9月6日,江某被抓獲歸案。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家屬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25000元,被害人表示諒解,並希望法庭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法院認爲,被告人江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不具備手術條件的情況下,擅自爲他人摘取宮內節育器,造成他人重傷後果,嚴重損害就診人員的身體健康,已構成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鑑於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對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進行了賠償,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故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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