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一家酒坊任大堂經理的山東人李某,趁酒坊停業之機,將酒坊內懸掛的17幅天津市書法家協會和美術家協會會員況瑞峯、侯春林、曹德兆、趙伯光、貴友、張運河等人創作的書畫作品盜走,而後運回老家。其中包括《三國演義開篇詞》、《黃鶴樓》、《有魚圖》、《公雞圖》、《小村雨厚》、《雪域風情圖》等藝術價值較高的作品。近日,本市北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盜竊罪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
心動
今年27歲的李某出生于山東省商河縣,自幼不愛上學的他,只上到初一就輟學了。從那時開始,李某就常年在外打工。2000年,李某來到天津,先後在大港和寧河的幾家飯店打工。2004年12月,他來到北辰區的一家較爲高檔的酒坊工作,出任大堂經理。酒坊的三層小樓是老闆租來的,小樓的主人情趣雅緻。出於興趣愛好,也是爲了能爲自己的小樓租個好價錢,買下小樓後,小樓的主人不僅對樓房進行了精緻的裝修,而且還花巨資購買了一批當代名家的字畫,來裝點門面。這些字畫有況瑞峯書寫的王羲之古文《蘭亭序》六幅、《三國演義開篇詞》、《黃鶴樓》,侯春林的《有魚圖》、張運河的《公雞圖》、《小村雨厚》,曹德兆的《雪域風情圖》,以及書畫名家趙伯光等人的作品。這些字畫爲酒坊提高了文化品位,很多食客在這家酒坊就餐時,都在書畫跟前駐足觀賞,嘖嘖讚歎。書畫簡直成了這家酒坊的招牌。
李某不懂書畫,也沒有興趣欣賞,就連一些書法作品中的字他都認不全,但他知道這些書畫的價值,並經常想:“要是能把這些畫拿回山東老家,我可就發了。”
行竊
一晃幾個月過去了,李某終於鼓足勇氣,開始實施自己的盜畫計劃了。李某尤其想得到況瑞峯的六幅《蘭亭序》。爲此,他專門請人書寫了尺寸相同的書法作品。2005年7月24日,天還沒亮,李某就夾着六幅字來到了飯店。叫開門後,李某躡手躡腳地爬上三樓。來到一個雅間內,他輕輕地將況瑞峯六幅《蘭亭序》摘了下來,隨後把隨身攜帶的六幅字又掛了上去。李某認爲,這幾幅字可能很值錢,自己這樣來一個偷樑換柱,外行應該看不出來。
一陣竊喜之後,李某捲起盜竊的書法作品,來到另一個房間。他記得這個房間裏有一張“小孩騎牛”的畫,平時很喜歡,今天也要給捎走。摘下這幅畫,他又到二樓貴賓房間內,偷了一幅雞和一幅雨。然後,他趁路上還沒有人,急忙跑到暫住處,把書畫藏了起來。
說來也巧,酒坊因爲其他原因,當天未能開業。李某聞訊後,決定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酒坊的字畫全偷走。當天,李某和同夥謀劃至半夜。次日凌晨1時許,李某帶着同夥謝某和小飛(均另案處理)來到酒坊。留下小飛在門口望風,李某和謝某一起來到酒坊二樓。在樓道里,李某對謝某說:“二樓貴賓房間裏有兩幅字不錯,你把它摘下來。”謝某按李某的命令,摘下畫放在了二樓的吧檯。在一樓轉了一圈,李某又和謝某一起來到三樓的雅間,將趙伯光等人兩幅書法作品摘了下來。當晚,李某和謝某共偷走了字畫八幅,其中包括況瑞峯《三國演義開篇詞》、《黃鶴樓》,張運河《小村雨厚》等。逃回暫住處後,李某和謝某進行了分贓,謝某分得四幅畫。當天,謝某逃回山東老家,李某委託謝某將自己偷竊的字畫也捎回了山東。
落網
7月26日,一個朋友得知情況後,給小樓的主人打去電話,把丟畫的事告訴了他。小樓的主人趕到現場後,發現牆上的字畫都不見了,於是報警。警方很快就傳喚了酒坊的經營者,這名經營者對民警說:“酒坊的鑰匙都給了李某,他什麼時候走的,我不清楚,我沒拿過字畫。聽說酒坊的字畫丟了,我就給李某打電話,問李某是誰拿走了酒坊的字畫。李某說不知道,還說給我查查。”根據掌握的情況,警方認爲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於是將其抓獲歸案。很快李某就交代了夥同他人盜竊字畫的犯罪事實。警方經工作,將李某等人盜竊的17幅字畫和4個畫框全部收繳,併發還給小樓的主人。
經天津市文聯書法協會專業人員鑑定,涉案17幅字畫是天津文聯書法家協會和美術家協會會員況瑞峯、侯春林、曹德兆、趙伯光、貴友、張運河等人的作品。
日前,經公訴機關提起公訴,北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後不久,合議庭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爲,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他人數額巨大的財物,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處以刑罰。鑑於被告人李某系初犯,且所盜財物已全部追繳,故依法酌情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