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官員3月17日證實,法塔赫官員要求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馬哈茂德·阿巴斯辭職,解散民族權力機構,以抗議以色列“劫獄”。
法塔赫中央委員會16日晚舉行會議。委員會成員、阿巴斯的高級助手塔伊布·阿卜杜勒·拉希姆首先發言,要求阿巴斯辭職,解散巴民族權力機構。以色列《國土報》17日援引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巴勒斯坦官員的話說:“拉希姆在會上說,如果以色列繼續襲擊巴勒斯坦和採取單邊行動,阿巴斯必須考慮辭職,解散民族權力機構。”
除會議發言外,5名法塔赫中層官員簽署聯名信,要求阿巴斯辭職。簽署聯名信的官員泰西爾·納斯魯拉說,以色列的“劫獄”行動證明,巴民族權力機構沒有存在必要。據說阿巴斯表示,他將考慮辭職建議。獲得授權組閣的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反對解散巴民族權力機構。
提議解散民族權力機構,在多名法塔赫高級官員說來,目的是抗議以色列和美國迫使阿巴斯退出談判桌。這些官員說,由於以色列的單邊政策削弱了巴民族權力機構,使得建立一個能生存下去和完整的巴勒斯坦國的希望變得渺茫,因此他們發出這種要求。
這是阿巴斯2005年1月當選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以來,法塔赫官員首次提出類似要求。以色列媒體評論說,這一要求凸顯法塔赫內部在巴立法委員會選舉中被哈馬斯擊敗的失落感。
鏈接:巴民族權力機構和機構主席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1994年5月根據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決議成立,是一個階段性、過渡性的權力機構,主要負責管理加沙、傑里科除外交、安全以外所有事務,以及約旦河西岸教育、社會福利、旅遊、稅收和衛生等事務。
根據巴勒斯坦基本法,民族權力機構主席職權主要包括:兼任巴武裝部隊最高司令;簽署巴立法委員會制定的法律;任命總理並責成總理組閣,有權解除總理職務或接受總理辭職等。但基本法沒有就民族權力機構主席任期作出具體規定,只是定性爲“過渡性”職位,直至巴勒斯坦最終地位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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