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至18日,吳邦國委員長在天津考察,在看望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幹部職工時強調指出:“要堅持以人爲本,切實體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更好地發揮人大作爲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和代表機關的作用”。
“十一五”規劃已展現在十三億人面前,這是一份振奮人心的宏偉藍圖。爲“十一五”奮鬥,迫切需要我們用智慧的手段去集中最廣大人民的智慧。“兩會”後的第二天,吳委員長及時提出要廣泛集中民智,是非常及時、非常必要的。來自民間的智慧纔是真正的智慧。有時我們的工作之所以做不好,是因爲我們過分依賴專家和領導的智慧,沒有注重羣衆的智慧。問計於民,就是集中民智的最好選擇。當我們做出一項決策時,要把專家和羣衆的智慧集中起來,集中一切有利於我們走向勝利的智慧。只有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我們纔會少走彎路或者不走彎路。聰明的領導之所以聰明,在於他們有海納百川的胸懷,有決勝千里的把握。這種聰明,說白了他們能集中方方面面羣衆的意見和建議。“十一五”規劃是集中民智的結晶,爲“十一五”奮鬥同樣需要集民智、聚民心,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智慧,把這些智慧集中起來,萬衆一心,勇攀高峯,實現“十一五”規劃便是指日可待的事了。
吳委員長強調的要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這是爲“十一五”奮鬥的根本保證和實現“十一五”目標的根本目的。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黨的領導幹部手中擁有權力,但這些權力是人民羣衆賦予的。來之於民的權力必須用之於民,如果權不爲民所用,就是忘本,就是背叛,就不配做共產黨的領導幹部。權爲民所用,是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核心。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領導幹部做到權爲民所用,必須明確哪些事情應該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有利於人民羣衆的事,要積極主動地去做,充滿感情地去做,全力以赴地去做;以權謀私的事,不利於人民羣衆的事,要堅決不做。其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人民羣衆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應該做的事全力做好,是勤政;不能做的事堅決不做,是廉政。只有既勤政又廉政,居位盡其職,任職思利民,纔是黨中央所要求的、人民羣衆所期望的權爲民所用。
但也有少數領導幹部不能正確看待自己手中的權力,有的把權力當作獲得金錢、美色的工具;有的把權力當作個人飛黃騰達、光宗耀祖的途徑;有的把權力視爲個人“私恩”的產物,甚至把權力作爲對個別人效忠的工具;還有的把權力當兒戲,對人民賦予的權力極不負責、敷衍塞責、得過且過,甚至胡作非爲、貪污腐敗,給人民羣衆的利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這些權力“錯位”現象,雖然發生在少數領導幹部身上,卻引起了羣衆的強烈不滿,損害了黨羣、幹羣關係,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
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是內在聯繫、不可分割的。沒有對人民羣衆的真情實感,就談不上權爲民所用,更談不上利爲民所謀,只有情爲民所繫,才能誠心誠意爲羣衆辦好實事。“善治必達情,達情必近人”,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不能停留在口號上、文件裏,規劃上,必須圍繞人民羣衆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問題狠抓落實。
“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的落腳點是“利爲民所謀”。這是我們黨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根本宗旨和時代特徵。羣衆利益無小事,凡涉及羣衆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問題,都要在最短時間,高效、便捷地解決。民心向背決定政權興衰,我們一定要牢記吳委員長的“廣泛集中民智,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團結和帶領人民羣衆實現“十一五”宏偉目標,共同創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來。(網友:李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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