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一年時間裏,貴州省水城縣吳某一家人先後在昆明拐騙12名男孩,到河北、河南等地進行販賣。日前,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影響極其惡劣的家庭拐賣兒童團夥進行宣判,8名人販以拐賣兒童罪分別被判刑,其中主犯被判處死刑。
這個家庭式的犯罪團伙,主要成員都是吳氏一家。經審理查明:2004年8月至2005年4月期間,被告人潘某先後在昆明市多處採用哄騙的方法,將12名2歲至3歲的男孩拐騙後,分別以每名人民幣4260元的價格販賣給被告人吳某,吳安排其子女等分別將被拐騙的男孩帶至河北省邢臺市、河南省安陽市進行販賣。
目前警方已經及時解救了尚未轉賣的被拐男孩。破案後,本案被拐賣的十名兒童,均被公安機關及時解救。
昆明中院以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潘某、吳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餘犯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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