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吳宏 通訊員高繼德):因涉嫌津南區北閘口鎮周莊房村農田偷氣案,該案首犯付某某於3月上旬被公安機關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他三名從犯被依法判處賠償罰金1.2萬元。
據瞭解,爲嚴厲打擊盜竊燃氣的犯罪行爲,維護國家利益,保證供氣安全,天津市高法等五部門於2002年聯合出臺了《關於辦理盜竊燃氣違法犯罪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明確指出“盜竊燃氣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通過私接管道、改動用氣計量裝置等非法手段竊取燃氣的行爲。實施盜竊燃氣犯罪同時又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規定定罪處罰。”
天津市燃氣集團依法執行市高法等五部門聯合出臺的《規定》,嚴厲打擊各種盜氣行爲。去年6月18日,天津市燃氣集團有關人員在津南區北閘口鎮周莊房村農田發現,該地區的天然氣管道被不法分子打孔盜氣,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後經檢察機關審查,以涉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對涉案人提起公訴。
日前,有關法院部門對此案進行了審理,依法對個體化工廠廠主付某某及其3名從犯判罰,使偷盜國家氣源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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