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有的教師認爲教育局的這項規定是一種侮辱
記者昨天從無錫市教育局獲悉,該市日前出臺了《2006年全市學校安全及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教師不得與異性學生在僻靜場所單獨談話。對此,有的教師認爲該規定主觀異化了師風師德,對教師無疑是一種侮辱。
該《通知》在“門衛與師資安全管理”條款中規定,各校要嚴格按照教師任職資格選聘學校教職工,凡不符合任職資格的堅決調離或辭退,發現有精神疾患或神態異常的教職工,要堅決調離崗位或讓其病休,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將學生特別是異性學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靜場所進行單獨談話、輔導或幫助料理其他事務。
“儘管男教師姦污、猥褻女學生,教師因患有精神疾病而傷害學生的事件在無錫還沒有出現,但在國內不少地區都有發生。”無錫市教育局宣傳羣工處王書記告訴記者,該規定是出於愛護學生,將潛在的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該規定對教師本身也起到了保護作用,應該說是一項雙向保護。”據王書記介紹,該市不少學校出現教師在對學生進行單獨輔導時,被家長誤會,對教師進行誹謗,現在學生及家長的個人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學校和教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門也是爲了保護教師尊嚴,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影響。
但無錫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學老師則認爲這一規定“過分”,這一規定對教師來說無疑是一種侮辱,因爲有時考慮到學生的心情,老師會採取單獨談心的方式與之交流,以增加學生的信任感。
一名學生家長認爲,這一規定雖然能爲學生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但將老師也納入防範範圍,會阻礙老師和學生之間的交流。
江蘇省長三角律師事務所陳議律師表示,這樣的規定違背了正常的教育規律。從法律上講,禁止教師與異性學生單獨談話侵犯了教師和學生個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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