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被控故意殺人的被告人齊書友及妻子閆影,在潛逃11年後被押上安徽省阜陽中院審判庭。《新安晚報》報道稱,多位中央領導曾對此案作出批示,要求早日破案。
齊書友是安徽省臨泉縣邢塘村韋莊農民,閆影系其妻。因涉嫌故意殺人,於1995年2月25日、2001年11月12日先後被批捕。
公訴機關指控,1994年11月1日零時許,被告人齊書友、閆影、韋子星(已判刑)、韋玲等11人,在阜陽火車站乘坐被害人許成的中型客車回臨泉,中途因票款發生爭執,後韋玲付款買票。
凌晨2時許,車行至臨泉縣邢塘鎮三岔路口時,齊、閆等11人下車。齊書友、韋玲向許成索要車票,並要求許成退出加收的部分票款,許不同意,雙方發生爭執,繼而廝打。齊書友持匕首,閆影持菜刀追攆被害人,後齊持匕首對許胸部刺扎兩刀,致許死亡。
案發第二天上午,齊與閆潛逃至新疆克拉瑪依市。其間,多位中央領導對此案作出批示,要求早日破案。阜陽市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先後轉戰數萬公里,耗資近百萬元對其進行抓捕。2005年7月24日,潛逃11年的兩名逃犯被抓獲。
庭審中,齊書友稱,他們在乘坐許成的車時已講好票價,但途中許成又增加票價。到站下車後,當其姨韋玲要車票並要求許成退出多收的部分票款時,許推搡韋玲,其出面阻攔又被許成掐住脖子,爾後其才持匕首捅了許成。
其辯護人提出,該案應以故意傷害定性。被告人閆影當庭否認其持菜刀追攆受害人,辯稱當時她在照顧一個小孩,而不知他情。
出庭公訴人則以在卷證據反駁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解和辯護。認爲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被告人齊書友,以包庇罪追究閆影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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