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白洋澱死魚事件調查深入,上游污染企業浮出水面,保定市政府根據《公務員法》和《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對治污不力的官員進行處理。
保定市市區位於白洋澱上游,兩地相距不足50公里,該市市內造紙等企業一直是影響白洋澱環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據保定市環保局向媒體公佈的調查顯示,去冬今春發生的白洋澱死魚事件與上游污染有一定關係。澱區水質受到污染,水體中的化學耗氧量(COD)、氨氮、總磷等污染物質嚴重超標,主要污染源爲白洋澱上游及周邊城鎮未能完全處理的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
據《河北日報》報道,3月21日,保定市委、市政府公開發布《關於新市區治理造紙企業違法排污執法不嚴問題的情況通報》。通報稱,新市區現有造紙企業41家,其中29家造紙企業排污超標。雖然新市區政府先後對這29家造紙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但由於該區主管領導和環保部門監管不力,措施不到位,除1家企業按要求進行了整改外,其餘28家企業違法排污行爲一直未得到有效制止。直到市委、市政府採取緊急措施後,這些企業才被斷電停產。保定市監察局調查後認爲,新市區環保局主管污染源治理工作的副局長李洪濤、主管稽查工作的副局長劉志,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新市區環保局局長王義恆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新市區副區長李文利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保定市監察局根據《公務員法》和《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經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李文利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王義恆行政記過處分,並責令其引咎辭職,兩年內不得安排相當職務;給予李洪濤、劉志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兩人的行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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