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去年共立案偵查各類涉嫌職務犯罪案件343件354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7400多萬元,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301件,其中100萬元以上案件49件,處級以上幹部65人,廳局級幹部6人。昨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武向市人大做報告中通報了上述情況。
陳武在報告中指出,去年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1980人,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912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22849人,決定起訴18750人。此外,市檢察機關堅持對嚴重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及時引導偵查機關收集、固定和完善證據,做到快捕快訴。
去年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各類涉嫌職務犯罪案件343件354人,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7400萬元。在查辦貪污賄賂大要案方面,檢察機關自行發現犯罪線索偵破的案件佔到了立案偵查案件的74.7%,查處100萬元以上案件49件,處級以上幹部71人,大要案佔立案總數的97.3%。還查處教育、衛生、電力等行業的國家工作人員80人,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48人,國有企業人員152人。
陳武介紹,今年將加快建立執法過程和執法質量檢查考評體系,健全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長效機制,全面建立保障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的工作機制,認真開展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試點工作。據介紹,目前廣東省只有廣州和深圳開展了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試點工作,廣州今後所有的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過程都將實行錄音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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