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在天津市召開的再次肝移植手術及圍手術期處理研討會上獲悉,我國將開始對器官移植進行准入管理,首部有關器官移植的管理規定將於今天公佈並將於今年7月正式施行。出席此次會議的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表示,雖然我國器官移植工作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也到了必須採取強硬措施來進行管理的時候,一旦違反規定將追究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及醫生的責任。
據天津市器官移植中心常務副主任、天津市器官移植研究所副所長朱志軍教授介紹,目前我國進行第一次肝移植以後需要進行再次移植的患者大概佔肝移植患者總數的5%左右,導致他們進行再次移植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原發疾病復發、排異反應、併發症等。由於再次移植比第一次移植的難度大、風險高,手術時間一般在11-13個小時左右,時間最長的更需要20多個小時,因此開展移植手術的醫療機構在手術患者適應症的選擇、移植器官的保存工作等方面都需要加強。由於再次移植不論是對患者的資金還是對器官資源都是不小的損失,因此就需要根據軟硬件條件對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實行准入制,以保證器官移植手術的質量。
應邀出席此次研討會的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會上表示,目前國內有500多家醫院從事器官移植工作,但存在着供體混亂、質量不高的問題,如果這些方面能得到加強,那麼再次移植的比例將大大降低。今天,國家衛生部將正式公佈我國第一部有關器官移植的管理規定,這部規定將於今年7月正式施行,標註着我國開始對器官移植進行准入管理。這部規定不僅明確了器官移植的准入條件,對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的管理水平、醫生的技術能力等都作出相應的規定;還要求各地方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來執行,違反規定將追究衛生行政部門領導的責任,醫療機構違反規定將撤銷書記、院長的職務,醫生吊銷行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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