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規範民警執法活動,全面提高執法水平,真正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天津市公安局日前召開執法工作會議,通報了近一時期全局執法工作情況,並制定了今後一個時期規範執法工作的措施,部署了整改重點。
今年是全國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市公安局在深刻分析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將圍繞接警、受理、立案、調查、取證、傷情鑑定、涉案財物管理等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執法環節,制定更加完善的執法實體制度和程序規定,從源頭上堵塞漏洞。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爲切入點,切實加大執法監督工作力度。今年將採取層級監督、專門監督和社會監督等多種手段,加大執法監督工作力度,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要賠償。市公安局還將進一步完善考評標準,把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作爲考評重點,深化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執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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