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濫用職權,嚴重侵犯了起訴人的名譽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已裁定不予受理。
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訴稱: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是經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合法公司,主要業務之一是出售月球土地。2006年3月13日下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首都新聞媒體公佈北京2005年十大消費侵權案例,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月球銷售經營項目被列第六名。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認爲,月球土地是外星體不動產,不是消費品,購買月球土地不是消費行爲,而是長期投資行爲。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認爲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前,把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項目列入十大消費侵權案例,其行爲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屬於濫用職權,嚴重侵犯了起訴人的名譽權,給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認爲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行爲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把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月球土地列入北京2005年度十大典型消費侵權案例並對外公佈的違法行政行爲,判令被起訴人向起訴人賠禮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1元。
海淀法院經審查認爲,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所訴事項不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對其起訴依法裁定不予受理,該裁定已向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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